紫金矿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2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1-29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第 2 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第 2 次临时
会议将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召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第 2 次临时会议有关会议材料后,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阿舍勒铜业向五鑫铜业销售铜精矿构成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哈巴河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五鑫铜业有限责任公
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阿舍勒铜业日常经营业务往来,属正常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
化原则进行,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关于卓鑫投资向 BNL 采购金锭、银锭构成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意见
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卓鑫投资有限公司与巴理克(新几内亚)公司(Barrick
(Niugini) Limited,即“BNL”)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及持股比例进行,
价格按市场定价原则,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对交易双方及公司的全体股东都是有益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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