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将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对《关于为福建常青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事前 审查,发表如下意见: 经认真的审查、核对,认为本次担保按股权比例作出,风险可控,公平合理,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