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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金矿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31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
关会议材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聘任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聘任邹来昌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林泓
富先生为常务副总裁;聘任林红英女士、谢雄辉先生、沈绍阳先
生、龙翼先生、阙朝阳先生公司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吴红辉先生
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蒋开喜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郑友诚先
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1.上述人员提名程序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聘任的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任职
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要求;
    3.以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同意七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聘任决议。
       二、对《关于第七届高管成员薪酬和考核方案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关于第七届高管成员薪酬和考核方案的议案》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有利于进一步促
使公司高管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相关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上述议案。
       三、对《关于开展2020年度理财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
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
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一)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运用自有
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理财业务
风险控制具体措施,有效防范了理财业务风险;
       同意公司在授权期限内,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额度内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
       四、对《关于授权紫金财务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独立
意见
       (一)紫金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含有价证券投资,紫金财务
公司通过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可提升经济效益,增强综合实力;
       (二)紫金财务公司已制定《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委
托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业务流程规范,风险防范措施到
位;
       同意授权紫金财务公司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单日最高余额不
超过12亿元,投资产品包括有价证券、固定收益型或低风险的理
财产品、信托产品、资管产品、基金等,不得直接投资二级市场
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有效期为
三年。


             独立董事:朱光、毛景文、李常青、何福龙、孙文德
                                       2019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