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将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根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 关会议材料后,对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如下: 我们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 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 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 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独立董事:朱光、毛景文、李常青、何福龙、孙文德 2020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