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紫金矿业:关于变更关联交易债权主体的公告2020-12-30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20-097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关联交易债权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建环球矿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建环球”)向金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矿业”)提供

   合计 7,443 万美元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债权主体由金建环球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金宇(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香港”),金鹰矿业直接向金宇香

   港按期支付该借款项下的所有款项并履行其与该贷款有关的所有义务。除上述变更

   外,该关联交易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关联交易债权主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债权主体概述

    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金建环球已与金鹰矿业签署《股东借款展期合同》,同意将金

建环球向金鹰矿业提供的合计 7,443 万美元存量股东借款继续展期,其中一笔 2,268 万

美元股东借款展期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一笔 5,175 万美元股东借款展期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披露的《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53)。

    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27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关联交易债权主体的议案》,因公司对境外平台进行整合,董事会同意由金宇香港、

金建环球和金鹰矿业签订贷款转让契据,对已经批准的金建环球向金鹰矿业提供合计

7,443 万美元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进行债权主体变更。债权主体由金建环球变更为金宇

香港后,金鹰矿业直接向金宇香港按期支付该借款项下的所有款项并履行其与该贷款有

                                       1
关的所有义务。除上述变更外,该关联交易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金鹰矿业为公司参股公司,金宇香港通过金建环球间接持有其 45%的股权,金鹰矿

业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间接持有西藏天圆矿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天圆矿

业”)100%股权。西藏天圆矿业拥有西藏谢通门铜金矿项目,主要从事雄村铜矿和拉则

铜矿勘探开发。因公司副总裁沈绍阳先生担任金鹰矿业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变更关联交易债权主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后债权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宇(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 1 号环球贸易广场 75 楼 7503A 室

    注册资本:港币 1 元

    经营范围:投资与贸易

    财务状况: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金宇香港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275,047 万元,负

债总额为人民币 252,166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22,881 万元,2020 年 1-9 月实现销售

收入为人民币 0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26,77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金宇香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紫金国际矿业有限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是公

司在境外投资和运营的重要平台,主要经营矿产品、矿山机械设备进出口、矿产投资等

业务。



    三、变更债权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事项仅涉及关联交易债权主体变更,且该事项是对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

关联交易进行债权主体变更,变更前后债权主体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协议内容未发生

实质性变化,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债权主体变更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

                                       2
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 27 次临时会议审议。

    对于本次关联交易债权主体变更事项,独立董事认为:1.董事会在审议该变更事项

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2.上述变更事项为关联交易债权主体的变更,变更后债权主体

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其它内容保持不变,不会对关联交易的实质内容带来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 27 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