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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3-20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 2021-019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

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0 年末拥有合

伙人 18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0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582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

册会计师超过 10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72 人。 安永华明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43.75 亿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

入人民币 42.06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17.53 亿元)。 2019 年度 A 股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94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4.82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

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

地产业、采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

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

况。

    3.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

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

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

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廖文佳女士,于2006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9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5家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审计,

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教育、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兰萍女士,于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曾于2016年至2019年期间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2家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

包括:房地产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互联网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四春女士,于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0家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采矿业、计算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互联网等。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

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和财务总监根据2021年具

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2020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

1,180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经公司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审核,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

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时与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

独立董事、公司经营层进行沟通,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独

立、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

事前认可: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

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

任与义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

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遵

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

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四)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