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将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根据《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会议材料后,对续 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 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严格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 的责任与义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朱光、毛景文、李常青、何福龙、孙文德、薄少川 2021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