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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17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 2021-027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 日以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4 月 16 日在公司厦门分部 41 楼会

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3 名,实际现场出席董事

10 名, 董事李建先生因公务出差,已审核书面议案,委托董事邹来昌先生代为表

决;独立董事毛景文先生因公务出差,已审核书面议案,委托独立董事朱光先生代

为表决;独立董事李常青先生因公务出差,已审核书面议案,委托独立董事何福龙

先生代为表决,有效表决票 13 票。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陈景河董事长主持,以投

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及本公司网站 http//www.zjky.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巨龙铜业驱龙铜多金属矿采选工程(一期)建设投资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在海南自贸港设立紫金国际中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度对外担保安排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增发公司 A 股和(或)H 股股份

之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同意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给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

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求,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本

公司已发行 A 股股份数量 20%的额外 A 股股份和/或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H 股股份

数量 20%的额外 H 股股份或可转换成 A 股或 H 股的证券、购股权、认股权证或可认

购本公司 A 股或 H 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类似权利”,前述授权以下统称“一

般性授权”),并授权董事会就《公司章程》作出其认为适当的相应修订,以反映配

发或发行股份或类似权利的新股本或架构。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决定发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次或多次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及类似

权利以及《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二)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的新股或类似权利的类

别、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规模、发行数量、发行对象以

及募集资金投向等,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期间,决定是否向现有股东配售等。

    (三)聘请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批准及签署发行所需、适当、可取或有关

的一切行为、契据、文件及其它相关事宜,刊发与发行相关的各项公告。审议批准

及代表公司签署与发行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配售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

议。

    (四)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署向有关监管机构递交的与发行相关的法定文

件。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

    (五)根据境内外监管机构要求,对上述第(三)项和第(四)项有关协议和

法定文件进行修改。

    (六)决定在发行相关协议及法定文件上加盖公司公章。

    (七)安排公司在银行开立相关账户的事宜。

    (八)批准公司在发行新股后,增加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

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履行境内外法定的有关登记、备案手续。
    (九)公司董事会可转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代表公司全权处理和执行与发行有关的

一切必要或可取的具体事宜。

    除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就发行 A 股和/或 H 股订立或授予发售建议、协议、期权、

权证、可转换债券或类似权利,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相关批准、

许可或登记(如适用),而该发售建议、协议、期权、权证、可转换债券或类似权

利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完成外,上述授权不得超过相关期

间。相关期间为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列三者最早之日止:

    (一)2021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或

    (二)该决议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批准之日后 12 个月届满之日;或

    (三)在股东大会上,股东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修改该项授权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成员并修改实施细则的议

案》

    为增强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独立性,不断提升公司管治水平,同意董事会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成员从 8 名调整为 6 名,全部由独立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构成,

调整后的成员为:

    主任:李常青

    副主任:何福龙

    委员:朱光、孙文德、薄少川、李建

    会议同意对《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条和第十五条进行相应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的公

告。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