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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正证券:关于拟变更主要会计政策及盛京银行股权核算方法的提示性公告2014-10-17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4-08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主要会计政策及盛京银行股权核算方法的
                            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3 至 2014 年相继修订了《企业会计

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

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

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

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

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会计准则。

    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拟变更主要会计政策及公

司持有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京银行”)长期股权投

资收益的核算方法。

    一、主要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按照相关监管要求,本公司需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该上述

准则。根据上述准则及指南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 2014 年第三季

度报告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并按照各项具体准则相关衔接规定

在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进行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以及财政部于 2014 年新制定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

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

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准则对公司 2014 年财务

报表无影响,亦无需要按照上述各项准则进行追溯调整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中对长期股权投资的

核算范围进行了重新界定。公司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

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调整到金融资产中进行核算,并调整比较

财务报表,对 2013 年财务报表重述项目和金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需调整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70,303,758.00       14,997,508.00
   长期股权投资               -270,303,758.00      -14,997,508.00

    基于此,公司重新审视了对盛京银行的股权投资。

    二、拟变更盛京银行股权核算方法

    2011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出资 15 亿元入股盛京银行 3 亿股,持

股比例为 8.12%,为其并列第三大股东,并在其董事会推荐一名股东

董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将该笔投资确认为长

期股权投资,并且按照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每季度确认投资收益。

    在证券公司业务深化创新的背景下,本公司积极践行内涵增长与

外延扩张发展战略,并着重发展了资本消耗型业务,对净资本的需求

不断增加。2013 年 12 月 26 日和 2014 年 4 月 26 日,盛京银行进行
了两次增资扩股,本公司未参与增资,公司持股比例稀释至 6.82%。

2014 年 5 月 30 日,在盛京银行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上,本公司未继

续推荐股东董事及独立董事。同时,公司近年与盛京银行的业务协同

和合作极为有限,预计该现状在未来不会发生变化。综合以上因素,

公司对盛京银行的投资进行了重新审视,公司对盛京银行不再具有重

大影响。基于此,公司执行委员会于 2014 年 10 月 16 日召开会议,

认为该股权投资不再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服务,而是作为一项获取资

本增值的投资,未来时机适宜时将可能出售该股权来改善现有资产结

构。因此,公司计划从 2014 年 10 月 1 日起,不再按照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计量该笔投资,按照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对不具有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按

账面价值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将盛京银行股权转入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核算和计量。

     本次盛京银行股权核算方法的调整无需对期初数进行调整,对比

较报表无影响。调整后,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少 237,714.42 万元,

可 供 出 售 金 额 资 产 相 应 增 加 。 2013 年 , 公 司 按 权 益 法 确 认 了

39,400.93 万元投资收益;2014 年,公司按权益法确认了 26,993.32

万元投资收益;本次变更后,不再根据盛京银行损益情况确认投资收

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该笔股权投资转入金融资产后,相关损益的确认

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

进行处理,按照 2014 年前三季度的平均收益测算,该调整将减少本
公司 2014 年第四季度收益约 8,997.77 万元;同时,该调整也将对以

后年度损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风险提示

    变更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及变更盛京银行股权核算方法尚需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盛京银行股权核算方法尚需征询相关部门意

见,本次会计政策及盛京银行股权核算方法变更尚具有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