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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正证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0-18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8-056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 年 11 月 9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1 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6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11 月 9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
      案
2.00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
2.01  回购股份的方式                                         √
2.02  回购股份的价格                                         √
2.03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2.04  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及资金来源                           √
2.05  回购股份的期限                                         √
2.06  回购股份的用途                                         √
2.07  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授权事宜                         √
2.08  决议的有效期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6
(http://www.sse.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回购
股份预案》。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3/6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901       方正证券            2018/10/3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

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

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18 年 11 月 7 日、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B 座 19 层方正证券董事

会办公室

联系人:熊郁柳、谭剑伟

电话:010-57398251
                                   4/6
传真:010-57398253

邮编:100032

(二)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8 年 11 月 9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5/6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议案

2.00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2.01     回购股份的方式

2.02     回购股份的价格

2.03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
         比例

2.04     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及资金来源

2.05     回购股份的期限

2.06     回购股份的用途

2.07     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授权事宜

2.08     决议的有效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反对” 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
打“√”;


2. 若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对全部议案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
的意愿进行表决;若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只针对部分议案进行委托的,未委托
部分视为弃权。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