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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正证券:回购股份预案2018-10-18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8-05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预案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价格不超过 6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
超过 6 个月。

    相关风险提示:

    1、本回购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存
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此外,本次回购还需取得外部
有权机关审批,审批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回购股份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
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3、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股份等将导致本回购预案实施受
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4、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预案披露的价格区
间,导致回购预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
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部分 A 股股份,
预案如下: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回购预案已经公司 2018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回购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
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以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他方式实施。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




                              2/8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6 元/股。回购价格亦需满
足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回购价格的相
关要求。

    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数量:本次计划回购股份数量为 12,000,000 股至
30,000,000 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

    3、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8,232,101,395
股,本次回购股份规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3644%。

    (五)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及资金来源

    1、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2、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
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
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或回购股份规模两者之一
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3/8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预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
议终止之日起提前届满。

      3、回购期限内,如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的,则本次回购股份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满
6 个月自动终止。

      (七)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注销或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或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置。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假设公司以本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 10,000 万元,且以人民币 6
元/股回购股份,公司预计可回购 16,666,667 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
股权结构变动情况预计如下:

      1、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注销,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
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
             8,232,101,395       100     8,215,434,728       100
的流通股份
股份总额     8,232,101,395       100     8,215,434,728       100

      2、若回购股份全部转入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
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4/8
有限售条件
                   0           0       16,666,667     0.2025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
             8,232,101,395    100     8,215,434,728   99.7975
的流通股份
股份总额     8,232,101,395    100     8,232,101,395      100

     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实际股份变动以后续实施公告为准。

     (九)管理层针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重大发
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1、公司有能力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回购的全部价款

     本次回购所需资金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回购资金不会对公司的
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因为截至 2017 年 12 月末,公司合并口径自
有货币资金(扣除客户保证金)约为 82.35 亿元,足以支付不超过人民
币 1 亿元的回购价款。根据本次回购预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
机支付,且具体回购价格和数量由公司根据本预案设定的条件自行安
排,具有一定弹性,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将确保公司有能力以自有资
金择机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等财务影响较小

     公司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公司长期偿债能力较强。此外,公
司具备良好的外部筹资能力,若在股份回购期间存在新的投资需求,
公司完全有能力在保证以自有资金完成本次回购股份的同时,通过外
部融资的方式满足正常的投资需求。

     3、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规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3644%,回
购实施完毕后,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不会低于 10%,公司股权分布情况
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因此,回购后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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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
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
市场操纵的行为。

    (十一)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预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
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 修订)》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

    2、公司回购股份是基于公司股价处于较低水平,不能正确反映
公司的价值。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将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
发展前景的信心,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推
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
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资金
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注销或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的股票来源或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置,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
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预案是可行的。

   4、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6/8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预案具备
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可本次回购股
份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回购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存
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此外,本次回购还需取得外部
有权机关审批,审批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回购股份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
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3、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股份等将导致本回购预案实施受
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4、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预案披露的价格区
间,导致回购预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回购股份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7/8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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