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2 年 6 月 10 日北京 目 录 会议议程 ........................................................................................................................ 2 会议须知 ........................................................................................................................ 3 议案 1:关于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议案 2:关于审议《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2 议案 3:关于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 议案 4:关于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 28 议案 5:关于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9 议案 6:关于审议《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36 议案 7:关于审议《2021 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 37 议案 8:关于审议《2021 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 40 议案 9:关于审议《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薪酬及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43 议案 10:关于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议案 ............................................. 46 议案 11:关于为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续保责任险的议案 ................................. 48 1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6 月 10 日下午 14:30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A 座 19 层会议室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三、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四、审议议案 五、股东提问,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六、投票表决 七、休会(等待网络表决结果,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结果) 八、宣布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2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如下: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依法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大会设会务组,负责 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以下统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 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股东大会主持人可要求下列人员退场:无资格出席会议者;扰乱会场秩序者; 衣着不整有伤风化者;携带危险物品者;其他必须退场的人员。上述人员如不服 从退场命令时,大会主持人可采取必要措施使其退场。 会议开始后请全体参会人员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22年6月6日上午9:00-11:30,下 午13:00-17:00,登记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股东在上述时间、地点进行 登记。登记的股东可以参加股东大会、发言、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现场表决前 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参会资格未得到会议登 记处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五、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 发言,应在股东大会召开日13:30前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一般以10 人为限,发言顺序按照登记时间先后安排。 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每一股东发言不超过2次,每次发言原则上 不超过2分钟。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代表的股东和所持有的股份数,发言 3 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并尽量简明扼要。对无法立即答复或说明的 事项,公司可以在会后或者确定的日期内答复。 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网络投票平台 及投票方法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七、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本次会议由会议见证律师、两名股东代表和两名监事代表进行现场议案 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九、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 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4 议案 1:关于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编制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 事 会 5 议案 1 附件: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和 2022 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1 年,宏观环境相对复杂,欧美主要国家经济重启,实施了较为宽松的货 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但频繁受到疫情冲击,全球经济恢复仍需时日。我国 受益于疫情防控的有力,经济发展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 度持续提升,资本市场改革持续推进,市场主要指标均实现同比增长。 2021 年,公司控股股东重整事项稳步推进,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较上一年度 有所改善,但融资渠道仍未完全恢复。在此环境下,公司经营管理层带领全体干 部员工努力作为,充分利用有效资源,“以财富管理带动资产管理,助力投资银行、 助力投资交易,以金融科技、研究驱动财富管理、投资交易、机构客户服务,各 项业务均衡发展”的业务发展模式进一步完善并发挥作用,实现了经营稳定、队 伍稳定,保障了报告期内各项业务良好的发展态势。。 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6.21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4.31%,营业利 润 26.90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68.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22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66.19%,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均为 5 年来新高。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726.13 亿 元,同比增加 40.04%;净资产 421.44 亿元,同比增加 4.43%。 二、2021 年度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 9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 58 项;召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4 次临时股东大会,共向股东大会提交议案 17 项。 2021 年,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施 华 9 9 0 0 何亚刚 9 9 0 0 6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汪辉文 9 9 0 0 胡 滨 9 9 0 0 曹诗男(独立董事) 8 8 0 0 李明高(独立董事) 9 9 0 0 吕文栋(独立董事) 9 9 0 0 高 利(离任董事) 7 6 1 0 廖 航(离任董事) 7 6 1 0 叶林(离任独立董事) 1 1 0 0 2021 年,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5 次,其中战略发展委员 会 1 次、风险控制委员会 2 次、审计委员会 7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提名 委员会 2 次,共审议 41 项议案。全体董事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参加了 应出席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2021 年,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战略发 出席风险控 出席审计委 出席薪酬与 出席提名委 姓名 展委员会会 制委员会会 员会会议次 考核委员会 员会会议次 议次数 议次数 数 会议次数 数 施 华 1 2 - - - 何亚刚 1 2 - - - 汪辉文 - - - 3 - 胡 滨 - - 7 - - 曹诗男(独立董事) - - 3 2 - 李明高(独立董事) - - 7 1 1 吕文栋(独立董事) - - - 3 2 高 利(离任董事) 1 - - - 1 廖 航(离任董事) 1 2 - - - 叶林(离任独立董事) 1 - 3 - 1 三、2021 年度重点工作事项 7 (一)及时披露股权结构变化的相关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集团”)自 2020 年 2 月进 入重整程序,2021 年重整事项取得重大进展。7 月,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方正集 团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公司控股股东方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方正产业控股有 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全部转入拟设立的新方正集团,公司控股股东拟变更为 新方正集团。10 月,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已根据重整计划完成新方正集团的设立。 对股东的重整进展公司均已及时披露,控股股东的重整计划正在有序推进。 2021 年 9 月,中国证监会核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 国信达”)成为公司主要股东。中国信达已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受让公司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中国信 达成为公司主要股东。 (二)围绕三年战略规划,立足稳健发展和高效经营 2021 年是公司实现 2020-2022 三年战略规划目标的攻坚之年,公司根据 2021 年的战略实施总体要求,积极进取,“以财富管理带动资产管理、助力投资银行、 助力投资交易,以金融科技、研究驱动财富管理、投资交易,各项业务均衡发展” 的业务发展模式进一步完善并发挥作用,实现了经营稳定、队伍稳定,保障了报 告期内各项业务良好的发展态势,实现了收入和利润的大幅增长,营业收入、营 业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 5 年来新高。 (三)持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合规风控能力 市场化机制是公司能够持续吸引优秀人才的重要原因。2021 年,统筹管理考 核与激励、盘点和规划人才队伍、多渠道引进海内外金融科技人才和投研人才、 持续倡导“客户至上、开放协同、勤奋坚持、专业稳健、简单专注、追求卓越” 的核心价值观,完善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确立了市场化的 用人机制和薪酬激励机制。 公司从战略高度重视合规及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全员合规意识显著提升,各 项业务开展坚持合法合规的经营理念,严守合规底线。 2021 年,公司跟进建立 重点关注的新业务、新产品的合规管控制度和机制,关注疑难、界定模糊业务, 并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推动合规工作尤其是反洗钱监测工作的精准化、智能化, 同时发挥专业能力,参与风险化解工作。公司正确处理各项业务发展速度与发展 质量之间的关系,适度从严,审慎经营,确保各项风险指标符合监管规定,严防 8 重大风险的发生。公司连续四年取得中国证监会监管分类评价 A 类。 (四)持续发展,履行企业公民社会责任 2021 年度,公司根据国家政策调整,按照行业要求,实时将原扶贫工作领导 小组变更为乡村振兴和社会责任工作领导小组;持续通过湖南方正证券汇爱公益 基金会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继续秉承“善行无界、大爱有方”的 理念,结合签约帮扶地区及其他地区实际,按照适度集中的原则,量力而行,通 过金融、产业、教育、公益、消费帮扶等多角度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优化帮扶结 构,调整帮扶重点,持续服务当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五)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运作高效规范 2021 年,公司部分董事、独立董事辞职,公司及时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进 行了补选,同时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补选和调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持续推进企业运营科学决策、规范稳健发展。董事会按照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的规定》等监管最新政策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及时更新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制度规范,确保及 时、准确、完整和有效地完成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六)20.5 亿元款项收回取得重大进展 公司全资子公司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于 2014 年 9 月至 12 月期间发生 20.5 亿元款项事件。2018 年 10 月、12 月经相关法 院初审、终审判决,法院判决相关人员构成挪用资金罪;对被挪用未归还的款项 继续追缴后发还方正承销保荐。2021 年 8 月,方正承销保荐收到法院发还的部分 追缴款项。2021 年 12 月,方正承销保荐收到相关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法 院裁定将近 11.7 亿元的相关房产及动产、添附、附属设施交付方正承销保荐抵偿 其被挪用未归还的部分金额。方正承销保荐完成了上述抵偿资产的接收,持续多 年的 20.5 亿元款项事件的不利影响已基本消除。 (七)组织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公司安全有序经营 2021 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仍在全国及全球范围内持续,呈现多点散发、局 部聚集的态势。公司坚决贯彻落实政府疫情防控相关决策部署,成立疫情防控工 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安排和落实疫情期间各项工作, 9 保证了公司安全有序经营。 四、2022 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跟进控股股东重整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尚在执行过程中,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尚需中国证监会批准,完成变更的时间尚不确定。 2022 年,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对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治 理的影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积极配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及股权变动所涉及的相关工作,避免股权变动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确保公司 稳健经营。 (二)力争实现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 2022 年是公司实现 2020-2022 三年战略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公司董事会将 根据战略实施总体要求,带领公司沿着既定的战略方向,向效率要利润,铸特色 提价值,通过提升资本效率、产出效率和管理效率,做强财富管理、做大资产管 理,打造权益业务特色,力争实现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提高公司行 业地位和市场竞争力,更好地回报股东。 (三)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多渠道与投资者有效沟通 新《证券法》的实施,把投资者保护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随着全面注册 制的推进,也将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2021 年公司已重 点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组织保障和人员配备,并完成了对公司官网的“投 资者关系”专栏的改版升级。2022 年,董事会将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体系建设、优化工作机制。 为畅通广大投资者与公司的交流渠道,使投资者更直接、深入地了解公司业 绩和经营情况,公司将在 2022 年通过线上加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业绩说明会, 使投资者能够近距离地与公司经营层进行沟通和交流。同时,公司将持续通过投 资者服务热线/传真、公共邮箱,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e 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及 时答复投资者的各类咨询,并积极运用各类传播方式,向投资者主动解读公司经 营情况。 (四)完善公司治理,保持董事会规范运作 2022 年初,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颁布了一系列与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相关的制度和文件,进一步整合了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修订包含信息披 10 露、公司治理等多方面内容。2022 年,董事会将按照监管最新政策要求的变化, 及时更新修订相关公司制度规范,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制度和 工作流程。 公司现任董事 8 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也将于 2022 年 12 月届满。2022 年,公司将依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补选董事、开展董事会换届等相 关工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保持董事会规范运作。 (五)继续践行社会责任,发挥企业社会价值 2022 年,公司将继续践行企业社会责任,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 振兴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关要求,践行“以金融服 务成就美好生活”的使命,持续做好“一司一县”结对帮扶工作,发挥金融优势, 提升帮扶地区产业发展能力,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公司更要承担服务 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企业责任,在稳步发展公司各项也同时,助力新 兴产业发展、践行绿色运营理念、深入开展投资者保护教育等各项工作,更好地 回报股东,服务客户、提升员工幸福感,发挥更大的社会价值。 11 议案 2:关于审议《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编制了《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 事 会 12 议案 2 附件: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21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3名,现任独立董事为曹诗男女士、 李明高先生和吕文栋先生,独立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2021年2月22日,独立董事叶林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继续履职至2021 年5月18日。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曹诗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简历如下: 曹诗男女士,1983年5月出生,博士。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讲师、 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与金融学院讲师、博士后,美国哈佛大学访问教授, 美国波士顿大学访问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所数据分析师,西藏奕 泽技术科技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医途技术科技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 人。 2014年8月至今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战略与量化研究中心主任;2015年10 月至今任聚润(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2月至今任聚润科技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0月至今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生导师;2020年1月至 今任苏州润泽致远科技信息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1月至今任苏州智汇金融科技 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4月至今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教授;2021 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明高先生,1970年11月出生,硕士。曾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财务处会计师, 北京新生代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天华中兴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 副主任会计师,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13 2008年1月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2014年7月至今任北京盈建 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吕文栋先生,1967年9月出生,博士。曾任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北京 大学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战略研究院兼职研究员、中国社会经济系统分 析研究会副秘书长、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2009年12月至今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5年 10月至今任中国社会经济系统分析研究会副理事长;2018年5月至今任河南豫光金 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0年9月至今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三位独立董事确认,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不存在已签署的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发生变 化等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1年度,独立董事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认真听取公司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 的相关报告和汇报,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提出合理可行的建 议。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5次,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曹诗男 4 3 1 李明高 5 5 0 吕文栋 5 2 3 叶林(离任) 1 0 1 因公务原因,曹诗男未能出席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吕文栋未能 14 出席公司2021年第一次、第二次、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叶林(离任)未能出席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独立董事全部参加了应出席的 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曹诗男 8 8 0 0 李明高 9 9 0 0 吕文栋 9 9 0 0 叶林(离任) 1 1 0 0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作为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参加了应出席的 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出席战略发展委 出席风险控制委 出席审计委员 出席薪酬与考核 出席提名委员 姓名 员会会议次数 员会会议次数 会会议次数 委员会会议次数 会会议次数 曹诗男 - - 3 2 - 李明高 - - 7 1 1 吕文栋 - - - 3 2 叶林(离任) 1 - 3 - 1 2021年4月,独立董事与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管理部负责人、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人员就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现场沟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重点审计事 项进行了讨论和确认,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 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专业委员会会议, 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亦通过 邮件、电话等形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随时提出有关问题,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等。在深入了解公司情况的基础上,独立董事在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内部 控制、选聘年度审计机构、高管聘任、高管薪酬等事项的决策上发表了专业意见 与建议,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对董事会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必要的 条件: 15 1.公司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事 项,公司均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与该事项有关的完整资料。 公司定期向独立董事发送的《方正证券董事会通讯月刊》等,方便独立董事及时 获取公司内部的主要经营管理信息及市场、行业相关信息。 2.公司董事会秘书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介绍情况、提供材 料等。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 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 3.公司给予独立董事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的津贴(含税)。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确认2020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2021年与中国平安 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出具了独立意见,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是否公 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制度定期更新关联人名单,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后,发送公司各相关部门。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实施关联交易。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进行,交易价格遵照 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2017修订)》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及以前发生但延续到 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 查: 1.公司除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外,不存在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发生 16 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所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度使用完毕,2021年度公司无 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事项。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提名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支付符合公司薪酬方案和绩效考 核办法的规定;公司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 (五)业绩快报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发布的2020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与经审计的2020年度业 绩不存在差异,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六)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以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 股份总数8,232,101,395为基数,向2020年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82,321,013.95元(含税)。公司已于2021年8月27日完成上述现金红利的派发。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北京大学严 格遵守各项承诺事项;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政泉控股”) 未履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部分承诺,公司已就该事项向政泉控股提起诉讼, 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2019年11月法院终审判决,政泉控股应赔偿公司230万余元 损失。判决生效后,政泉控股未履行赔付义务。2019 年 11 月,公司向朝阳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裁定将一套房屋作价 400万元抵债给公司,并 由公司补足债权金额与抵债金额的差价。公司已支付相应差价款,上述房屋已交 付给公司,公司本案债权已实现,案件已执行完毕。 17 (九)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信 息,努力提高公司透明度,确保投资者能及时、准确、全面地获取公司信息。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已涵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公司内部形成了 较为完备的控制制度体系,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监督作用,促进 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 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规范运作,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 (十一)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规范运作,严格执 行股东大会的决定,履行了作为公司决策机构的职责。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依据。 (十二)参加培训的情况 2020年6月,独立董事李明高、吕文栋均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2020 年上市公司第一期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独立董事曹诗男于2021年4月参加了上海 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七十五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符合中国证监会“独立董 事应当任职2年内至少参加一次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的要求。 (十三)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从各自专业的角度,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战略 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未对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提出 异议。 四、结论 18 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股 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督促公司严格控制风险,积极参与 公司重大决策,促进公司稳健规范运作。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充分发挥 专业知识水平,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权,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继续秉持独立、 客观、审慎的原则,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权的合法权益。 19 议案 3:关于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编制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 事 会 20 议案 3 附件: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情况以 及公司财务、公司内控、公司风控、公司信息披露及公司重大事项等进行监督, 推动了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及监事变更相关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二名, 为雍苹女士、曾媛女士,雍苹女士担任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为徐国 华先生。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主席雍苹女士因退休向监事会递交书面辞职 报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 有限公司提名廖航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会同意推选 廖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1 年 12 月 1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廖航女士当选 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选举监事廖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的主要工作 (一)依法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公司重大事项,履行监督职责 2021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二十一份报告和议案,包 括公司年报、半年报、季报、合规报告、风险管理报告、合规有效性评估报告、 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各位监事在公司监事会会议前 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会议中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了监督职 责。 监事会五次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21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日期 会议形式 审议议案 表决结果 1、关于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7、关于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 现场会议 8、关于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赞成3票, 2021-04-2 1 事会第五 和电话会 年度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的议案 反对0票, 9 次会议 议 9、关于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弃权0票。 年度资产证券化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报 告》的议案 10、关于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内部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14、关于确认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 议案 1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6、关于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 现场会议 赞成3票, 2021-08-3 2 事会第六 和电话会 关于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反对0票, 0 次会议 议 弃权0票。 1、关于审议《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四届监 现场会议 赞成3票, 2021-10-2 的议案 3 事会第七 和电话会 反对0票, 9 2、关于确认2021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 次会议 议 弃权0票。 减值损失的议案 22 第四届监 现场会议 赞成3票, 2021-11-1 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代 4 事会第八 和电话会 反对0票, 5 表监事)的议案 次会议 议 弃权0票。 第四届监 现场会议 赞成3票, 2021-12-0 5 事会第九 和电话会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反对0票, 2 次会议 议 弃权0票。 (二)列席董事会会议、执行委员会会议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监督公司 法人治理制度的落实 2021 年度,公司监事列席了各次董事会会议,参会监事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文 件并发表意见和建议,依法对会议程序和决策过程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主席列 席了各次党委会会议、执行委员会会议、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管 理和决策事项及决策过程进行监督,对公司“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 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等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科学民主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法对董事会及董事和高管的日常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对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发表意见和表决情况进行监督,对 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履行合规管理、反洗钱、风险管理职责, 依法履行廉洁从业规定情况,依法落实、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进行监督, 监督公司法人治理制度的落实,促进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三)持续关注公司合规风控和财务管理风险,履行监督职责 2021 年度,公司监事定期审阅公司各主要业务类型的风险管理报告、合规报 告、稽核报告、业务或职能部门的专项报告等,列席各次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 组织对公司高管的离任审计,组织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风 险管理有效性评估及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工作,参与并对公司重 大风险事项调查和责任追究进行监督,对公司高管年度合规专项考核、风险管理 考核情况进行监督。通过多途径多手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及时了解公司合 规风控管理信息,持续关注公司合规经营情况以及风险事项的应急处理和风险化 解情况,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2021 年度,公司监事审阅了公司月度财务数据、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和年度报告,列席相关会议听取公司月度或季度财务分析报告、财务报告编制情 况说明、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次年财务预算情况的汇报,对公司财务管理规范性 及重大财务收支活动和重大财务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跟踪监督。 23 (四)监督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 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情况,监事会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包括 审阅 2020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它相关资料,列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了解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2020 年度审计重点领域等;审 阅公司财务部门提交的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 通 2020 年度审计工作总体情况;了解并监督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年 度报告及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等。 公司监事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实施情 况进行检查监督,持续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情况,监督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公平披露。 (五)组织对高管人员的离任审计 2021 年度,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组织对公司原总裁兼执委会副主 任高利、原副总裁施光耀、子公司方正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原代 CEO 吴筱以及子公司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裁王敏、原首席风险官陈 飞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审计工作,并按监管要求分别向属地监管机构进行了报 送。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及重点关注事项 2021 年度,公司监事列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和执行委员会会议等会议,组织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及投资银行类业务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工作,组织对公司高管的离任审计,参与并对公司重大风险 事项调查和责任追究进行监督,监督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三重一大”等重大 决策和重大经营活动情况及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在此基础之上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或进行持续监督: (一)公司依法经营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党委会会议、执行委 员会会议、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勤勉尽责地发表审核 意见,对各项议案的决策事项、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 进行了监督,并依法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 24 各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三重一 大”等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合法合理,决策程序合规有效。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各项内部 管理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 职务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的检查监督情况 1、公司监事依规召开监事会会议审核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对公司 2020 年度整体财务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编 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 2、公司监事审阅了公司月度经营情况报告和月度主要财务信息报告,依规召 开监事会会议审核公司 2021 年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其它财务相关文件,对公 司财务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季度、半年度财务报告的 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季度、 半年度相应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监事会认为,公司变 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确认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监事 会认为,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5、公司监事听取了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1 年度审计计划》的汇报, 了解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团队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时间安排、审 计重要性水平及审计重点领域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 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司监事会审阅了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意 见符合公司 2021 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信息的实际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 关规定,对该审计意见和审计报告无异议。 25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2 年度使用完毕,2021 年度公司无公开 募集资金事项。 2021 年度,公司通过发行收益凭证、资产收益权转让、转融资等融资业务, 融入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或偿还到期负债,与合同协议约定的资金用 途一致。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与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正常业务运 营所产生,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增加盈利机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 格进行,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五)公司出售资产情况 2021 年,董事会同意公司择机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项下的参 股公司股权,股权标的包括南粤银行股权、盛京银行股权以及瑞信证券股权。公 司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有利于盘活资产,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监事列席了上述董事会会议,并拟出售资产事项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决策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 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审阅相关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阅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方 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方正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内部专项审计报告》《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合规报告》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风险管理报告》《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资产证券化业 务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报告》《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 况报告》《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对该等报 告的内容无异议。 26 四、监事会 2022 年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监事会职责,将重点开 展以下工作: (一)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对公司年度报告、半 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进行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 (二)以公司财务监督检查为重点,做好对财务工作的监督。监事会依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检查公司财务的职权,对公司财务的合法合规性进 行检查,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解聘和续聘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对公司董 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重要财务事项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三)对“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 运作)的决策和执行进行监督。公司监事将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执行委员会会 议、风险管理委会会会议,通过检查和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监督公司“三重一 大”事项的集体决策规则和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 法合规性。 (四)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董事、高级管理层及其人员在 公司授权制度规定的授权范围内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以及遵守廉洁从业规定的情 况加强监督;对董事、高级管理层及其人员日常履行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反洗 钱管理等职责的情况加强监督,提出建议和意见,并督促整改。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办公室 牵头组织内部控制相关部门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风险管理 有效性评估以及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工作,公司职工监事是稽核 审计与法律部负责人,监事会将以内控评估和稽核审计等工作为抓手开展对公司 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评估。 (六)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将持续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的编 制和披露情况,及时督促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相关人员,重视并按相关 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组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审计。 27 议案 4:关于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编制了《2021 年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已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董 事 会 28 议案 5:关于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编制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 事 会 29 议案 5 附件: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如下(以下数据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合并口径,具 体包括方正证券、方正承销保荐、方正中期期货、和生投资、富邦基金、香港金 控、方正投资以及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一、总体情况 2021 年公司总体实现收入 862,120.21 万元,扣减:税金及附加 5,852.40 万 元、业务及管理费 539,754.91 万元、信用减值损失 28,289.92 万元、其他资产 减值损失 19,177.48 万元、其他业务成本 76.20 万元;加上:营业外净收入-139.85 万元;2021 年实现税前利润总额 268,829.45 万元,计提所得税费用 81,585.93 万元,2021 年实现净利润 187,243.52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182,228.21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1,726.13 亿元;负债总额为 1,304.69 亿元(其中: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332.10 亿元、应付货币保证金 169.14 亿元);所有者权益 421.44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13.58 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 7.86 亿元;母公司净资本 246.44 亿元。 二、关于 2021 年度财务状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1,726.13 亿元,负债总额为 1,304.69 亿元,所有者权益 421.44 亿元。 (一)资产状况 1、货币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货币资金与结算备付金总额为 5,555,319.86 万元, 其中,客户资金总额为 4,410,496.83 万元,自有资金总额为 1,144,823.03 万元。 2、融出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融出资金规模为 2,677,038.23 万元,为公司融资 融券业务融出的资金。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规模 87,345.08 万元,其中股 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 59,327.62 万元,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 28,017.46 万元。 4、金融资产投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2,485,932.57 万元,主 要为公司在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资产支持证券和股权投资等。其 他债权投资账面价值 4,637,554.25 万元,主要为公司购入的债券。衍生金融资 产规模为 2,399.65 万元。 5、应收款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应收款项余额为 318,037.22 万元,其中: 应收清算款项 37,745.01 万元; 应收期货业务保证金 262,362.56 万元; 应收手续费及佣金 13,006.55 万元; 应收资产管理费 2,003.74 万元; 应收基金管理费 2,902.83 万元; 应收其他 16.53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应收款项已计提坏账准备 1,253.24 万元,净值为 316,783.98 万元。 6、存出保证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存出保证金余额为 601,552.76 万元,其中交易保 证金 483,141.55 万元,信用保证金 118,411.20 万元。 7、投资性房地产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投资性房地产净值为 141,699.63 万元,公司投资 性房地产系公司对外出租的房产以及子公司 20.5 亿元涉案款项抵偿房产。 8、固定资产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净值 51,242.81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 值 150,024.68 万元,累计折旧 98,682.22 万元,减值准备 99.65 万元。 9、无形资产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无形资产净值 30,550.25 万元,其中:无形资产原 值 73,980.97 万元、累计摊销 42,729.00 万元、减值准备 701.72 万元。 31 10、使用权资产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使用权资产净值 64,486.42 万元,其中:使用权资 产原值 84,569.26 万元、累计折旧 19,335.91 万元、减值准备 746.93 万元。 11、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 74,931.34 万元。主要为转 为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瑞信证券。 12、商誉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商誉余额为 434,020.73 万元。主要包括合并方正 承销保荐形成的商誉 411,537.46 万元,合并方正中期期货形成的商誉 22,483.27 万元。 1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递延所得税资产或 负债科目中。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为 41,915.73 万元,递 延所得税负债为 5,485.14 万元。 14、其他资产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其他资产余额为 58,514.93 万元,其中长期待摊 费用 7,442.61 万元,预付款项 8,856.42 万元,其他应收款 28,520.82 万元, 应收利息 3,960.17 万元,待摊费用 883.96 万元,在建工程 5,739.54 万元,其 他 3,111.41 万元。 (二)负债状况 1、应付短期融资款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应付短期融资款规模为 970,424.98 万元,为公司 发行的收益凭证。 2、拆入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拆入资金规模为 820,648.56 万元,主要为转融通 业务和金融同业融入的资金。 3、交易性金融负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交易性金融负债余额为 26,580.84 万元,主要为 结构化主体融券业务发生的借券规模。 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2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规模为 4,989,132.44 万元。 其中: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 4,009,656.75 万元,债券买断式回购业务规模 65,497.59 万元,报价回购业务规模 287,649.00 万元,场外协议回购业务规模 626,329.10 万元。 5、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为 3,242,230.75 万元,代理 承销证券款余额为 78,810.00 万元。 6、应付款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应付款项余额为 1,726,642.60 万元,其中: (1)应付货币保证金余额为 1,691,366.01 万元,为客户存入期货经纪业务 保证金; (2)期货风险准备金余额为 23,285.72 万元,为交易所设立,用于为维护 期货市场正常运转而提供财务担保和弥补因交易所不可预见风险带来的亏损的资 金; (3)应付期权权利金、保证金余额为 5,342.41 万元; (4)应付清算款余额为 1,635.78 万元,为交易所交易存在交收日期差异时 暂挂的金额; (5)其他余额为 5,012.68 万元,包含应付现金股利、应付手续费等。 7、应交税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应交税费余额为 26,262.92 万元。其中: (1)应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1,530.36 万元; (2)应交增值税 4,904.96 万元; (3)应交企业所得税为 4,263.65 万元; (4)应交其他税费 5,563.95 万元。 8、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职工薪酬为 186,205.41 万元。 9、预计负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预计负债余额为 21.59 万元。 10、应付债券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应付债券规模为 718,030.78 万元。主要为公司发 33 行的公司债和长期收益凭证。 11、其他应付款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付款余额为 181,113.10 万元。主要为应付 保证金、投资者保护基金、购买商品及服务款和代收代扣款等。 12、租赁负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租赁负债余额为 62,323.05 万元。 13、其他负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债务余额为 12,983.00 万元,主要系递延收益 2,828.85 万元、代理兑付证券款 451.25 万元、应付股利 1,317.11 万元、衍生金 融负债 8,385.79 万元。 (三)净资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流动性状况良好,净资本为 246.44 亿元,满足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有关流动性和净资本的要求。同时净资本以 及净资本净资产率等相关风险监控指标也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财务风险 监管指标的要求。 三、2021 年度的经营状况 公司 2021 年实现净利润 187,243.52 万元,其构成如下: 1、营业收入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本年度取得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 理业务等收入 569,107.88 万元; 2)利息净收入:本年度实现利息净收入 206,062.92 万元,其中:其他债权 投资持有期间利息收入、客户资金存款、自有资金存款和信用业务利息收入等 392,077.04 万元;正回购利息支出、对外融资利息支出等 186,014.12 万元; 3)投资收益:本年度实现投资收益 75,207.83 万元,主要系公司自营投资 收益等;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年度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54.60 万元,主要系 交易性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业务收入:本年度实现其他业务收入 1,793.03 万元,主要系房屋租 赁收入、仓单交易收入等; 6)汇兑收益:本年度因汇率变动实现损失 15.45 万元; 34 7)其他收益:本年度实现其他收益 9,201.32 万元; 8)资产处置收益:本年度实现资产处置收益 108.08 万元; 以上共计实现营业收入 862,120.21 万元。 2、营业支出 1) 业务及管理费:本年度营业费用 539,754.91 万元; 2)税金及附加:本年度共计提税金及附加 5,852.40 万元; 3)信用减值损失: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8,289.92 万元; 4)其他资产减值损失:本年度计提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19,177.48 万元; 5)其他业务成本:本年度发生其他业务成本 76.20 万元; 以上共计发生营业支出 593,150.91 万元。 3、根据上述数据得出本年度营业利润为 268,969.30 万元。 4、营业外收支净额-139.85 万元,包括:营业外收入 2,943.44 万元,营业外 支出 3,083.29 万元。 5、根据上述数据得出本年度利润总额为 268,829.45 万元。 6、计提企业所得税 81,585.93 万元。 7、根据上述数据得出 2021 年度净利润为 187,243.52 万元;其中,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82,228.21 万元。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董 事 会 35 议案 6:关于审议《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的 净 利 润 为 1,822,282,069.48 元 ,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为 2,079,070,920.15 元 。 根 据 公 司 《 章 程 》 的 有 关 规 定 ,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207,907,092.02 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13,451,874.94 元。母公司 2021 年度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为 1,857,711,953.19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9,404,687,781.00 元,扣除现金分红 24,634,595.80 元,2021 年度母公司可供 分配的利润为 11,237,765,138.39 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公司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份总数 8,232,101,395 为基数,向 2021 年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 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 329,284,055.8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止,如公司股本总额发生 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最新股本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 比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终 285 号《民事判决书》作出的终审判 决,如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为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在其改正 抽逃出资行为前,其持股对应的现金红利将不予派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董 事 会 36 议案 7:关于审议《2021 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董事绩 效考核及薪酬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及董事变动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设董事9名。2021年2月22日,独立董事叶林先生 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继续履职至2021年5月18日。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股东 大会补选曹诗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1年11月12日,董事高利先生、廖航女士辞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成员 人数变为7名。其中:内部董事1名,为董事何亚刚先生;外部董事6名,分别为董 事长施华先生、董事汪辉文先生和胡滨先生,以及独立董事曹诗男女士、李明高 先生、吕文栋先生。 二、董事绩效考核情况 (一) 董事履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 9 次会议。 公司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施 华 9 9 0 0 何亚刚 9 9 0 0 汪辉文 9 9 0 0 胡 滨 9 9 0 0 曹诗男(独立董事) 8 8 0 0 李明高(独立董事) 9 9 0 0 吕文栋(独立董事) 9 9 0 0 高 利(离任董事) 7 6 1 0 37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廖 航(离任董事) 7 6 1 0 叶林(离任独立董事) 1 1 0 0 2021 年,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5 次,其中战略发展委员 会 1 次、风险控制委员会 2 次、审计委员会 7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提名 委员会 2 次,共审议 41 项议案。全体董事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参加了 应出席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2021 年,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战略发 出席风险控 出席审计委 出席薪酬与 出席提名委 姓名 展委员会会 制委员会会 员会会议次 考核委员会 员会会议次 议次数 议次数 数 会议次数 数 施 华 1 2 - - - 何亚刚 1 2 - - - 汪辉文 - - - 3 - 胡 滨 - - 7 - - 曹诗男(独立董事) - - 3 2 - 李明高(独立董事) - - 7 1 1 吕文栋(独立董事) - - - 3 2 高 利(离任董事) 1 - - - 1 廖 航(离任董事) 1 2 - - - 叶林(离任独立董事) 1 - 3 - 1 (二)董事考核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了公司董事的履职情况并进行了年度绩效考评,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认真阅读公 司的各项业务、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保证公司的经营管 理行为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自觉接受监事会 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三、董事薪酬情况 38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有三种情形: 1.董事长施华先生、董事廖航(离任)女士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董事何亚刚先生因兼任执行委员会主任、董事高利先生(离任)因兼 任公司总裁,只在公司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其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 行,不领取董事津贴,具体薪酬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3.外部董事汪辉文先生、胡滨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叶林先生(离任)、曹诗男 女士、李明高先生、吕文栋先生的津贴根据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确定的标准 执行,税前为每人每年20万元,每半年度发放一次,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 告。 董事薪酬的实际发放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董 事 会 39 议案 8:关于审议《2021 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现将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考核和薪酬情况说明如下: 一、监事及监事变更相关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二名, 为雍苹女士、曾媛女士,雍苹女士担任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为徐国 华先生。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主席雍苹女士因退休向监事会递交书面辞职 报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 有限公司提名廖航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会同意推选 廖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1 年 12 月 1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廖航女士当选 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选举监事廖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二、监事考核情况 (一)监事履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监事会监事雍苹女士(报告期内 任期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1 日)、廖航女士(报告期内任期 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曾媛女士、徐国华先生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在任期内按期出席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二十一份报告和议案, 包括公司年报、半年报、季报、合规报告、风险管理报告、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 报告、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各位监事在公司监事会 会议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会议中充分发表意见。监事雍苹女士、廖航女士、曾 媛女士、徐国华先生在任期内均按期列席了公司 2021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依 法对会议程序和决策过程进行监督。监事会主席还列席了公司 2021 年度召开的党 40 委会会议、执行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三重一大”等决策事项及决 策过程进行监督。监事雍苹女士、廖航女士、徐国华先生在任期内均按期出席了 2021 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监事曾媛女士因公务原因未出席 2021 年度召开的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 监事会主席分管的监事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公司内部控制部门开展内部控制评 价、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以及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有 效性评估工作,职工代表监事徐国华是公司稽核审计与法律部负责人,监事会以 内控评估和稽核审计等工作为抓手开展对公司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的 监督检查。2021 年度,公司监事雍苹女士、曾媛女士、徐国华先生以及公司 2021 年 12 月补选的监事廖航女士均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 (二)监事考核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雍苹女士、廖航女士、曾媛女士、徐国华 先生在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依法行使监事职权,监督公司财务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 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对公司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发表意见和表决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依法合规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授 权范围内依法履行合规管理、反洗钱、风险管理职责的情况及遵守廉洁从业规定 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雍苹女士、廖航女 士、曾媛女士、徐国华先生履职过程中勤勉尽责,未发生公司《章程》及《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禁止行为。 三、监事薪酬情况 2021 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有雍苹女士、徐国华先生,曾媛女士、廖航 女士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 2021 年 1 月至 11 月,雍苹女士任职公司监事会主席,薪酬根据公司 2014 年 年度股东大会确定的监事会主席薪酬标准执行;徐国华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不领取监事津贴,其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两位监事薪酬的具体发放 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根据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聘任合同,曾媛女士、廖航女士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 贴。 41 监事薪酬的实际发放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监 事 会 42 议案 9:关于审议《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薪酬及考核情况的 专项说明》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对 2021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 薪酬及考核情况说明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 (一)何亚刚:2021 年度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全面 管理;2021 年全年分管董事会办公室、战略规划部。 (二)尹磊:2021 年度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财务负责人;2021 年全年分管财务管理部、资金运营中心、研究所、办公室。 (三)孙斌:2021 年度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合规总监;2021 年全年分 管合规部、稽核审计与法律部。 (四)吴珂:2021 年度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2021 年全年分管 人力资源部、培训学院、机构业务管理部、结构融资部,7 月 20 日前分管机构业 务部。 (五)姜志军:2021 年度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2021 年全年分 管经纪业务管理部、财富与机构业务部、零售业务部、互联网金融研究院、产品 部、信用业务部、资管债券投资部、资管权益投资部、组合投资部、金融市场部、 资产管理业务管理部;4 月 16 日前分管交易运行与期货期权部。 (六)徐子兵:2021 年度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2021 年全年分 管权益投资部。 (七)崔肖:2021 年 12 月 3 日前担任公司副总裁,12 月 3 日起担任公司执 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2021 年全年分管固定收益部、债券投资交易部、交易与 衍生品业务部。 (八)曲浩:2021 年度担任公司首席信息官;2021 年全年分管信息技术管理 部、金融科技工程院,协助分管互联网金融研究院;4 月 16 日至 11 月 19 日增加 协助分管运营中心;11 月 19 日起增加分管运营中心。 (九)陈飞:2021 年度担任公司首席风险官;2021 年全年分管风险管理部。 43 (十)熊郁柳:2021 年度担任公司副总裁;2021 年全年分管战略客户与市场 部。 (十一)高利:2021 年 11 月 12 日前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副主任、总裁,协 助全面管理,并作为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推动内部控制部门协调互动、组织 和推进公司风险管理相关决定的实施。 (十二)施光耀:2021 年 11 月 12 日前担任公司副总裁;2021 年 4 月 16 日 至前分管结算托管中心,4 月 16 日至 11 月 19 日分管运营中心。 二、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固定工资与绩效奖金两部分构成。固定工资按月 发放,依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以同级 别人员的市场奖金水平为基础,结合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考核结果、工作职责、合 规及风险管理履职情况和任职期限,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奖金。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固定工资已全额发放,计提的绩效奖金结合个人合 规及风险管理履职情况进行调整,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 管理办法》,对工作称职的合规总监年度薪酬收入总额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 酬收入总额中的排名不低于中位数;根据《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对工作 称职的首席风险官年度薪酬收入总额不低于公司分管业务及业务管理部门的同职 级高级管理人员平均水平。绩效奖金经董事会确认后发放,其中不低于 40%的部 分将采取延期支付方式,并在不少于 3 年内发放完毕。 三、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考核情况 根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高级管理 人员 2021 年度的考核包括个人业绩考核和个人素质考核。对 2021 年高级管理人 员的个人业绩考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高级管理人员所分管业务/部门 业绩完成情况、年度业绩汇报评价、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评价、述廉评价、合规 及风险管理履职情况进行审议;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素质考核,采用 360 度评 价,即由高级管理人员的上级、下级、同级进行评价并平均计分。为保证合规总 监、首席风险官的履职独立性,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的素质考核分别由兼任公 司董事的高管及合规部、稽核审计与法律部、风险管理部部分员工评价。 上述人员的考核结果由董事会最终确定。合规总监个人考核结果由董事会确 定后,由公司就其履行职责情况及考核意见书面征求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的 44 意见,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建议(如有)提请公司董事会调整考核结 果。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未 出现重大违规违纪行为,保证了公司有序经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实际发放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董 事 会 45 议案 10:关于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2 年 5 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 点规定》(以下简称“《试点规定》”),在科创板竞价交易基础上引入做市商机制。 因此,公司拟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相关情况如下: 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依据《证券法》《试点规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为科创板股票或存托凭证提供双边报价等行为。科创板股 票做市交易业务的收益主要来自做市底仓资本利得、交易价差、交易所做市奖励 等。 公司开展基金做市业务已多年,基金类型全面涵盖股票型、货币型、债券型、 商品型基金等。公司基金做市业务在行业中居第一梯队,沪深两市基金做市评级 优良率 100%,做市基金数量居沪深交易所前列,被上交所评价为 AA 级上市基金 主做市商。 二、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可以拓宽公司业务范围,增加业务种类, 分散业务风险,增强差异化竞争能力,提高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拓宽业务收入 渠道,提高股东回报,公司可以更好地参与资本市场试点改革。 2022 年 1 月《试点规定》(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国内各大券商都已开始准 备申请此项业务。公司已完全具备《试点规定》规定的开展此项业务的基本条件, 并在制度体系、风险控制、人员组织、技术系统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前期准备 工作。《试点规定》已于 2022 年 5 月正式发布并实施,公司拟向监管部门申请并 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 三、提请股东大会决策事项 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业务管理、风险监控的相关规定条件下,提请股东大 会同意: 1、公司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 46 2、公司董事会授权执行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监管要求全权办理申请科创 板股票做市交易相关的具体事宜; 3、公司董事会授权执行委员会确定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方案。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董 事 会 47 议案 11:关于为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续保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自 2016 年起每年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简称“董监 高责任险”),上一年度保单即将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到期。 为使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 公司拟继续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综合考虑成本和保障、 保险公司的资质以及保险方案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选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财险”)作为公司投保董监高责任险的首席承保公司。 本次保险期间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期限为 1 年,续保 的保单限额为 1 亿元,续保保费不超过 70 万元。 公司本次向平安财险续保董监高责任险,属于公司 2022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 易。202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因此,公司本次续保董监高责任险不再履行关联交 易审批程序,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表决。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董 事 会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