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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正证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8-23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2-03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持续风险,本次股东大会的实际召开方式可能
        会根据北京市防疫管控的相关要求相应调整,建议股东优先选择网络投
        票方式表决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9 月 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A 座 19 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9 月 8 日
                         至 2022 年 9 月 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1/5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
  1                                                           √
        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     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与本公
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特别决议议案:3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2/5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

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

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901         方正证券          2022/8/31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3/5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
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
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
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2022 年 9 月 6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三)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A 座 19 层董事
会办公室
      联系人:何亚刚、谭剑伟
      电子邮箱:pub@foundersc.com
      电话:010-56992881
      传真:010-56992899

      邮编:100020


   六、其他事项

    (一)鉴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持续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疫情态势,本次

股东大会的实际召开方式可能会根据北京市防疫管控的相关要求相应调整,建议

股东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表决。

    (二)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3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备查文件:《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4/5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9 月 8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1
         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
  4
         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2.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对全部议案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
己的意愿进行表决;若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只针对部分议案进行委托的,未
委托部分视为弃权。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