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2023-02-2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
工作规程》等规定,2022 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简称“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委员为李明高先生、
胡滨先生、曹诗男女士,李明高先生、曹诗男女士均为独立董事,其中李明高先
生为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2年11月16日,独立董
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明高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继续履职至2023年1月9
日公司股东大会补选林钟高先生为独立董事。
2023年2月17日,公司董事会补选林钟高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
委员会现任委员为林钟高先生、胡滨先生和曹诗男女士。上述审计委员会委员组
成,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1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阅了公司
2021年12月财务会计报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2、2022 年 3 月 9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2022 年 3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2021 年度关联交易内
部专项审计报告》《关于确认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
4、2022 年 4 月 23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5、2022 年 8 月 12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的议案》。
6、2022 年 10 月 22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修订公司<稽核监察工作管理办法>的
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
委员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李明高 6 6
胡滨 6 6
曹诗男 6 6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2021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年审注册会计师提交的审计
计划,确定了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的初稿完成时间和正式报告出具时间。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初步审计意见
后,审计委员会再一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财务报告的初审意见基本达到了客观、真实。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听取
了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情况的汇报,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审计
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审计期间,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
对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全程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
会定期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审工作进行督促。
2022 年 3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2021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小
组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
对财务报告发表的标准无保留意见是在充分、适当、有效的审计证据基础上作出
的,审计结果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
2022 年 8 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及时沟通发现的问题及公司的改进情况,并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与公司管
理模式相适应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使之得到有效执行。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
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存在导致无法出具标
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五)落实监管机构对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的要求,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职责,落实监管机构对关联
交易管理工作的要求。2021 年 12 月 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审查和确认了公司的关联人名单。2022
年 3 月 2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关联交易内部专项
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规定,在审核公司财务信息、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计提资产减值、关联交易等方面建言献策,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履行审计委员
会职责,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防范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秉承认真、勤勉的精神,继续按照各项相关
规定,认真规范履职,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