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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运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26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有关规定,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2 名独立董事及 1 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
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三次会议:
    1、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了以下事项:
    (1)《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聘请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5)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了《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2018 年 10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未在本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
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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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本公司决
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2018 年度审计工作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
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其在 2018 年度审计工作中,与公司独立董
事、审计委员会和公司管理层在事前、事中、事后保持了密切且有效的沟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指导与监督,对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 年度的审计工作表示肯定。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注册会计师规范地完成了公司
及下属各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 提议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
报告,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对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
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和完善了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督促、指导公司
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5、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7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总结及公司 2018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 2018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得以有效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
计的工作成效。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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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密切关注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不断健全和完
善了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与全体
股东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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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王彦超                   郑利民                     冯震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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