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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运通:京运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9-18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1 年 9 月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有关规定,制定大会须知如下:
    一、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
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
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 10 分钟到会议现场向证券部
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
参会回执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
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会议登记时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及所需时
间。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代表的股东和所持有的股份数,发言
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应会后向公司董
事会秘书咨询。每一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超过两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5 分
钟。
    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或股东
代表)的问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 30 分钟以内。
    七、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大会表决。现场会
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意见,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
一收票。
    八、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大会对提案进
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
                                      1
宣布。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股东(或股东代表)未做参会登记或会议签到迟到将不能参加本次会议。股东
(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
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
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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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本次大会出席股东人数和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四、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拟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和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六、选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参与计票及监票
七、股东(或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情况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3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北京京运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北
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北京京运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审议。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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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公
司制定了《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 披 露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审议。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5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
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等;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
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或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
调整;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
止有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审议。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6
议案四:

           关于拟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改善融资结构,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含10亿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基本方案
    1、发行品种: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
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
    2、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3、发行期限: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4、发行利率:以发行时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为基础,由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协商,通过簿记建档方式最终确定。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
    6、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
册有效期内择机分期发行。
    7、发行方式:采用承销机构余额包销方式。
    8、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有息负债及符合法律法规和政
策要求的其他用途。
    9、决议有效期限: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相关决议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与本次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有关的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包
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发行非金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


                                  7
资工具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等与发行条款有关
的一切事宜;
    3、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申报事宜;
    4、签署与本次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
律文件;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办理与本次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审议。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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