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为子公司提供预计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增加预计担保及授权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 营效率,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本次议案。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郑利民 赵 磊 江轩宇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