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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运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核查意见2022-08-11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
荐机构”)作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运通”、“公司”、“上
市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2327 号)核准,京运通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421,585,16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9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98.8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8,500,000.00 元,余额为人民币 2,491,499,998.80 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490,073,975.03 元(不含增值税)。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5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出具天职业
字[2021]544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4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余
额为 215,086.82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




                                     1
      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累计使用募       已投入比例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
          乌海 10GW 高效单晶
  1                                  231,136        209,007.40                  0          0.00
                硅棒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           40,000           40,000           100.00
             合计                    271,136        249,007.40          40,000                   -

      (二)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情况
      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推进公
司产能布局,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扣除发行费用后原计划投入“乌
海 10GW 高效单晶硅棒项目”的 209,007.40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83.94%)
及相关利息用于投资“乐山 22GW 高效单晶硅棒、切片项目”。
      原项目实施主体为乌海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新项目实施主体为乐山市
京运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原项目建设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工业园区,新项目建设地点为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新型工业基地。
      原项目建设期共两年,预计投产时间为 2023 年 1 月;新项目预计投产时间
相较于原项目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原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内蒙古自治
区乌海市海勃湾工业园区实施,总投资 231,136 万元,计划建设期 2 年,总投资
收益率为 17.01%。原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总投资(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1     工程费用                                    206,203                     89.21%
  1.1       设备购置费                                  180,512                      78.10%
  1.2       安装调试费                                    14,441                      6.25%
  1.3       生产配套工程费                                11,250                      4.87%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208                      3.12%


                                              2
    3      预备费                              6,402             2.77%
    4      铺底流动资金                       11,323             4.90%
              合    计                       231,136            100.00%

    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由于能评手续未取得,原项目未能按计划开工,累
计投入募集资金 0.00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215,086.82 万元(含利息收
入)。

    (二)变更及延期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 月到账,2021 年
年初以来,在“碳中和、碳达峰”整体目标的带动下,“能耗双控”相关政策整
体趋严,对公司乌海二期项目取得能评手续并推动实施造成了实际影响。因能评
相关手续暂未取得,公司无法按计划开工建设,导致原项目进度有所滞后。
    针对暂无法取得能评的情况,公司一方面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乌海二期项目
的能评手续,另一方面,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公司新材料业务扩产,
公司也积极寻找其他合适的项目地址。截至目前,公司仍未取得乌海二期项目的
能评相关手续,而公司拟在四川省乐山市投资建设的“乐山 22GW 高效单晶硅
棒、切片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土地不动产权证书等手续,并于 2022 年 7 月
取得能评相关手续。综合考虑原项目和新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预计实施进度,
并结合宏观政策、行业发展情况、市场需求、公司战略规划等因素,公司经过谨
慎论证,拟将原募投项目“乌海 10GW 高效单晶硅棒项目”变更为新项目“乐
山 22GW 高效单晶硅棒、切片项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地点也相应变更。
    新项目与原项目相比,规模有所提升,并配套切片产能规划,不仅顺应光伏
行业持续发展的趋势和背景,也与公司继续扩展新材料主营业务的战略发展方向
相契合。
    此外,原项目计划建设期 2 年,预计投产时间为 2023 年 1 月;新项目预计
投产时间相较于原项目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新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乐山 22GW 高效单晶硅棒、切片项目


                                   3
       2、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山市京运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3、实施地点: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新型工业基地
       4、建设内容:依托公司在单晶硅研发生产领域的强大优势基础,建设高效
太阳能级单晶硅棒材料和切片生产检测基地,开展高效单晶硅棒、硅片的研发和
生产。
       5、建设期:预计建设期为 1 年。

      (二)新项目投资计划
       新项目总投资 536,352.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415,960.00 万元,流动资金
120,392.00 万元。除使用前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15,086.82 万元(含利息
收入)外,新项目投资的其余资金为公司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
行贷款或在对新项目实施主体不丧失控股权的前提下引入其他投资者等)。
       具体投资内容构成如下:
 序号                  项        目            总投资(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一      工程费用                                     387,279         72.20%
  1       建筑工程费                                    70,056          13.06%
  2       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费                         317,223          59.14%
  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6,566          3.09%
  三      预备费                                        12,115          2.26%
  四      铺底流动资金                                 120,392         22.45%
                       合计                            536,352        100.00%

      (三)可行性分析
       新项目与原项目相比,主要是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变化及生产规模的扩大,
并增加了切片环节,项目实施可行性与原项目相比没有变化;新项目的建设符合
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产品市场前景良好,
配套设施完备,工艺技术方案合理,并有较好的财务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综合测算和分析,新项目达产后,总投资收益率 16.69%,所得税后财务
内部收益率为 18.26%,投资回收期 6.02 年(含建设期 1 年),具有较好的盈利能
力。

                                        4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与原项目相比,新项目主要是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变化及生产规模的扩大,
其市场前景和风险无重大变化;在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后续实施过程中,可
能面临以下风险: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
    2、新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土地不动产权证书、能评等相关手续,但尚需
根据相关法规办理环评、施工许可等手续;预计新项目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不存
在实质性障碍,但取得的具体时间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办理相关手续,
力争尽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说明
    新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土地不动产权证书、能评等相关手续,正在办理环
评、施工许可等手续。

   六、上市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事项是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
实际实施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推进公司产能布局,满足公
司经营发展需要所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


                                   5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事项无异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及延期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6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京运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蔡明                       侯海涛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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