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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运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8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进行了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未
来资金需求和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
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
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我们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
    三、关于预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
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利用最高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
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
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
准确的会计信息,我们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充分了解和审查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
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六、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担保及授权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
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
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议案。
    八、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郑利民                    赵   磊                     江轩宇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