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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设银行:建设银行关于住房租赁基金变更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的公告2023-03-01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3-00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住房租赁基金变更普通合伙人及基金
             管理人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所设建信住房租
   赁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住房租赁基金”)的普通合伙人
   及基金管理人拟变更为建信住房租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变更已经住房租赁基金合伙人会议
   决议通过。
 本次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变更尚需在有关部门办理必要的登
   记、备案等手续。


    本行董事会已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审议通过关于出资设立住房租
赁基金的议案,本行出资设立住房租赁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 300 亿
元,本行认缴人民币 299.99 亿元,详见本行于 2022 年 9 月 24 日刊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1
有 限 公 司关 于出资 设 立 住房 租赁基 金 的 公告 》(公 告 编 号: 临
2022-033)。
       2022 年 10 月 24 日,住房租赁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完成备案(备案编码:SXM060),详见本行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住房租赁基金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2-037)。


       一、住房租赁基金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变更情况
       根据住房租赁基金管理的实际需要,建信住房租赁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入伙,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 万元;建信(北
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退伙;住房租赁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建信住房租赁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变更”),住房租赁基金整体规模不
变。2023 年 2 月 27 日,本次变更经住房租赁基金合伙人会议决议通
过,相关各方就本次变更签署协议。本次变更后,住房租赁基金全体
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建 信 住 房 租 赁 私 普通合伙人/执
募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行事务合伙人/ 100 万元           0.0033%     货币
公司               基金管理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
                   有限合伙人        2,999,900 万元   99.9967%    货币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3,000,000 万元   100%        /



                                       2
     二、本次变更后的住房租赁基金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基本情
况
     名称:建信住房租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4 号楼 8 层 8C、8D、8E
     法定代表人:孙庆文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2 年 10 月 3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C2RD6R2L
     主营业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股权结构: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建信住房租赁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登记备案情况:建信住房租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
券 投 资 基金 业协会 完 成 私募 基金管 理 人 登记 备案, 备 案 编码 :
P1074256。
     建信住房租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本行控股子公司建信信
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利益安排,未直接持有本行股份。


     三、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行已与建信住房租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
署《建信住房租赁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后续住房租赁基金
将按照规定就本次变更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备案变更手续。


                                  3
    四、本次变更对住房租赁基金运作的影响
    本次基金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变更后,建信住房租赁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建信住房租赁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的约定,管理住房租赁基金及其事务。本次变更不会对住房租赁基金
的经营和后续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除上述变化外,《建信住房租赁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条
款及相关事宜均未发生重要变化。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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