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建设银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9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3-02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
第25号——保险合同》规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行”)对《中国建设银行会计基本政策》中保险合同章节内容进
行了全面修订(以下简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本行股东
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 2017 年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7
号——保险合同》,财政部于 2020 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
——保险合同》,并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上述国际和国内会
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保险合同准则”)内容趋同。据此,本行及所
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保险
合同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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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行董事会于 2023 年 2 月 3 日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3 票,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本集团的影响
新保险合同准则在保险服务收入确认、保险合同负债计量等方面
提供了新的指引,主要体现在完善了保险合同定义和合同合并分拆、
引入保险合同组概念、完善保险合同计量模型、调整保险服务收入确
认原则、改进合同服务边际计量方式等方面,并要求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据此,本集团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保险合同准
则,并按准则要求对比较期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本集团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的相关规定和
要求作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本集团以前年度的净
资产和净利润的重大追溯调整,亦不会对本集团当期净资产和净利润
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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