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31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编号:2019-007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核电”或“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以现场形式在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四巷 1
号中国核电 216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由
监事会办公室提交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监事 6 人,实际参会监事 6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听取了《公司 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6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三、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6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四、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6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五、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6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六、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6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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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股东的长远
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
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人员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资格,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审查意见修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6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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