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拟注册并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19-031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拟注册并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营发展及日常
营运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及提高融资效率,本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注
册并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的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方案
1、计划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可在获准注册的有
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次发行。
2、发行方式:采用承销方式,由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3、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4、发行利率:根据公司评级情况、拟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债券
市场情况以及与承销商协商确定。
5、发行期限:每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6、发债资金用途:偿还债务、补充流动资金或项目投资建设等符合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允许的用途。
7、发行时间: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
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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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方式:无担保。
9、决议的有效期限: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期中期票据注册有
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授权事宜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批准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状况全权
决定并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确定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中
期票据的注册金额。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和实施本
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根据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中期票据发行的
时机、品种、金额、期限和利率等具体事宜。
3、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审计机
构、律师事务所及评级机构。
4、签署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5、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
6、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三、审议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尚需通
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实施。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四、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函;
(二)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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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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