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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核电: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6-26  

						证券代码: 601985              证券简称: 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 2019-051
债券代码: 113026              债券简称: 核能转债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 2019 年
6 月 18 日由监事会办公室提交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监事 6 人,实际
参会监事 6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人数 1 人)。监事罗笑春女士因个人原因
无法出席,委托监事陈宝军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6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授予数量进
行调整。

    二、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实际授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6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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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认为:

    (1)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6 月 24 日,
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
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成就。

    (3)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
大会批准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综上所述,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以 2019 年 6 月 24 日为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
53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277.2 万份股票期权。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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