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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核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函2019-07-19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函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中国核能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18 年度分红方案,公司 2018 年度每股取整派发现金股利 0.12
元(含税)。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派送股票红利时行
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 2018 年度分红方案之后,自 2019 年 7 月 19
日起,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由 5.33 元/股调整为 5.21
元/股。经审查,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国核
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并已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函》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马恒儒                     王   岭                  白   萍




    周世平                     黄宪培




                                                      2019 年 7 月 18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函》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马恒儒                     王   岭                  白   萍




    周世平                     黄宪培




                                                      2019 年 7 月 18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函》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马恒儒                     王   岭                  白   萍




    周世平                     黄宪培




                                                      2019 年 7 月 18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函》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马恒儒                     王   岭                   白   萍




    周世平                     黄宪培




                                                      2019 年 7 月 18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函》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马恒儒                     王   岭                  白   萍




    周世平                     黄宪培




                                                      2019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