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0-04-24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与
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19 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运作指引》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
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等规定,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风险与审计委员会”)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风险与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4 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审议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选举独立董事吴松生、荣忠启、白萍,董事吕华祥、李晓
明为公司第二届风险与审计委员会成员,召集人由独立董
事吴松生先生担任,吴松生先生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高
级会计师资格。
2017 年 6 月 9 日,因公司董事变动,吕华祥、李晓明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和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
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第二届董事会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新任董事于
瑾珲、肖丰,增补为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委员,增补
后委员会组成为:吴松生(独立董事,主席)、于瑾珲、肖
丰、白萍(独立董事)、荣忠启(独立董事)。
2017 年 4 月 25 日,鉴于公司部门职责调整,风险与
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部门发生变动,并根据上交所《上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有关要求,对《董事会
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并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
2018 年 10 月 23 日,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战略,
结合公司十三五时期法治工作专题规划,对《董事会风险与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
举马恒儒、白萍、黄宪培、于瑾珲、车大水为董事会风险
与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由独立董事白萍女士担任,白
萍女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
二、风险与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风险与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制度的有关规定,组织召集会议,审议相关事项
并进行决策。报告期内,共召开四次会议,讨论、审议议
案 18 项,主要包括: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关于公司 2019
年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关于聘用 2019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注册并发行 80 亿元人民币债券的议案》、《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修订会计制度的议案》等,
涉及需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及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三、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决议,公司
已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8 年度审
计机构。
在公司 2018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风险与审计委员会严
格按照证监会相关要求及公司制度开展工作。与年审会计
师就审计关注事项和审计重点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
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召开会议对审计方案进行讨论。在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会
议听取审计情况汇报,及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年报审计及
内控情况,并督促年审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2019 年 4 月 23 日,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用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指导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工作
2019 年 1 月 28 日,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听取《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9 年
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对公司内部审计、风险管理
工作进行了指导监督。
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建议 2019 年内部审计要围绕公司运
营管理的热点、难点,围绕国家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聚焦“压库存、降两金、强管理”三个重点开展工作。对审
计发现的问题,实施表单式管理,进一步提升审计的实效性。
在对宏观环境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风险与审计委员会要
求针对公司运营管理中的重要风险,如 2018 年运行中出现
的多起停机停堆、新机组投运过程出现的问题、部分企业库
存占用增加等问题进行系统分析,特别是对安全、经济的影
响要制定有效应对方案。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19 年 4 月 23 日,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认为公司上
述财务报表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同意将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外部独立审计机构对公
司《2018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结论的审
计报告。
2019 年 4 月 23 日、8 月 23 日、10 月 23 日,风险与审
计委员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
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三季度报告及三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同意将上述报告中相关经营数据、财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2019 年 4 月 23 日、8 月 23 日、10 月 23 日 ,风
险与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和《关于修订会计制度的议案》,对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制
度修订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及时进行审议。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
作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要求,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
计的适当性,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指导
公司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
部审计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2019 年 4 月 23 日,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独立审计机构对
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2019 年 4 月 23 日、8 月 23 日,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分
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注册并发行 80 亿元人民币债券的
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以及重大项目
安排进行审议,有效地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持续提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严格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有效管理各类风险,提高治理
水平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