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2020-06-12
证券代码:601985 股票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0-037
债券代码:113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026 转股简称:核能转股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续期
债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和 2020 年 4 月 7 日披露
的《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04)和《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84
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1、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0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
券的注册申请。
2、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3、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4、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5、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批复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
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并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