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国核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函2020-07-17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函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19 年度分红方案,公司 2019 年度每股取整派发现金股利 0.1220
元(含税)。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关于公司派送股票红利时行权价格
调整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 2019 年度分红方案之后,自 2020 年 7 月 17 日起,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由 5.21 元/股调整为 5.09 元/股。
    经审查,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国核能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中国核电股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
    二、对《关于提名更换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杜运斌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中关于非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名更换部分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函》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马恒儒                   王   岭                白   萍




   周世平                   黄宪培




                                                     2020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