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1-01-05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1-003
债券代码:113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股
债券代码:163678 债券简称:20 核电 Y1
债券代码:175096 债券简称:20 核电 Y2
债券代码:17528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3
债券代码:17542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5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核能转债”转股价格为:6.08 元/股
调整后“核能转债”转股价格为:5.86 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1 年 1 月 6 日
鉴于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应 1,890,547,263
股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核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目前的 6.08 元/
股调整为 5.86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核能转债发行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
于核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332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公开发行了 780 万手可转换公司
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780,000 万元,期限 6 年。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71 号文同意,公司 78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9 年 5 月 8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核能转债”,债券代码“113026”。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
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
的“核能转债”自 2019 年 10 月 21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转股
价格为 6.20 元/股。
(四)公司 2020 年 7 月 17 日实施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9 年度利
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2 元(含
税)。公司实施上述利润分配后,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核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原来的 6.20 元/股调整为 6.08 元/股。
二、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3 号)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890,547,263 股。根据簿记建档的方式,确定最终发行股份数
量为 1,890,547,263 股。本次发行新增 1,890,547,263 股 A 股股份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
续。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募集
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核能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
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
进行累积调整。
因此,“核能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说明书》
的规定。
三、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规定,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设调整前转股价为 Po,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
率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调整后转股价为 P
(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发现金股利:P=Po-D;
送股或转增股本: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o+A×K)/(1+K);
三项同时进行时:P=(Po-D+A×K)/(1+N+K)。
“核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依据上述增发新股或配股:P=(P0+A×K)/(1+K)
的调整公式调整,即此次调整前转股价 P0 为 6.08 元/股,增发新股价 A 为 4.02
元/股,每股增发新股率 K 为 12.15%(1,890,547,263 股/15,565,430,000 股,不考
虑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因此“核能转债”的转股
价格由目前的 6.08 元/股调整为 5.8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1 月 6
日起生效,核能转债 2021 年 1 月 5 日停止转股,2021 年 1 月 6 日起恢复转股。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