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21-02-04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1-012
债券代码:113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股
债券代码:163678 债券简称:20 核电 Y1
债券代码:175096 债券简称:20 核电 Y2
债券代码:17528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3
债券代码:17542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5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或“公司”)本次使用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32,728.00 万元人民币,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3 号)的核准,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90,547,26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02 元,共募
集资金合计 7,599,999,997.26 元,扣除发行费用 2,432,127.10 元(不含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7,597,567,870.16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且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0﹞1-189 号)。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方案,募集资金 535,100 万元计划用于募投项
目,剩余的 224,656.79 万元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非公开发行股票
已使用资金 剩余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2) (3)=(1)-(2)
(1)
福建漳州核电厂 1、2 号机
1 535,100.00 0.00 535,100.00
组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224,656.79 84,789.00 139,867.79
合计 759,756.79 84,789.00 674,967.79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自 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非公开发行股
票至 2021 年 1 月 1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共计 32,728.00 万元,
符合置换条件的资金共计 32,728.00 万元。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中的 32,728.00
万元予以置换,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非公开发行 本次拟置 剩余金额
序 项目名 预先已投 可置换金 已使用
股票募资额 ① ② 换 (6)=(1)-
号 称 入(2) 额(3) (4) ③
(1) (5) (4)-(5)
福建漳
州核电
1 厂 1、2 535,100.00 32,728.00 32,728.00 0.00 32,728.00 502,372.00
号机组
项目
备注:①表示 2020 年 7 月 3 日至 2021 年 1 月 11 日已投入金额;
②表示截至 2021 年 1 月 11 日已使用募集资金;
③(5)取值为(1)-(4)与(3)比较取低值。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8 号)。
四、审议程序
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2,728.0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以下
简称“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
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已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
金置换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2,728.0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
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8 号),认为中国核电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
国核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1、中国核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已经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已就此事宜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中国核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中国核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