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中国核电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27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1-020
债券代码:113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股
债券代码:163678 债券简称:20 核电 Y1
债券代码:175096 债券简称:20 核电 Y2
债券代码:17528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3
债券代码:17542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5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2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 9 号院东区 10 号楼中国核能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238,931,30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0.1129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敬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3 人,出席 11 人,董事武汉璟、虞国平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5 人,监事卢鹏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2,173,298,277 99.4637 65,544,232 0.5355 88,800 0.0008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
比例 比例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2,173,230,477 99.4631 65,588,332 0.5358 112,500 0.0011
3、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2,238,044,109 99.9927 798,400 0.0065 88,800 0.0008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006,789,157 96.1187 40,565,554 3.8728 88,700 0.0085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 关于补选公司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5.01 关杰林 11,613,078,846 94.8863 是
5.02 唐亮 11,613,409,999 94.8890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 于 公 司
2021-2023 年日
4 1,006,766,257 96.1186 40,565,554 3.8729 88,700 0.0085
常关联交易框
架协议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
5 部分非独立董 - - -
事的议案
5.01 关杰林 421,568,048 40.2482
5.02 唐亮 421,899,201 40.2798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第 3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第 4 项议案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中核(浙江)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计入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上述第 4 项、第 5 项议案已对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安静、赵蕙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