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对《关于提名更换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通过审核《关于提名更换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我们认为,提名卢铁忠 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和制度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审核,我们认为卢铁忠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制度中关于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同意卢铁忠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同意将《关于提名更换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