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核能转债的提示性公告2022-01-18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13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债
债券代码:163678 债券简称:20 核电 Y1
债券代码:175096 债券简称:20 核电 Y2
债券代码:17528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3
债券代码:17542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5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核能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将行使提前赎回“核
能转债”的权利。
公司股票自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月17日期间,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7.45
元的情形,根据《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核能转债”的有条件赎
回条款。
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核
能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赎回登记日收市前,“核能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
者以5.73元/股的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股份(可转债持有人可向开户证券公司咨询
办理转股具体事宜)。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核能转债”将全部冻
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公司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强
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核能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核能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强制赎回
将可能会导致投资损失。如投资者持有的“核能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
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公司提请广大
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相关赎回登记日、赎回时间、程序、价格及付款方式等具体事宜详见公
司后续发布的《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核能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公告》。
一、“核能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32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15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8,00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
集资金780,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9年5月8日起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核能转债”,债券代码“113026”。
“核能转债”于2019年10月2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转股起止日期
自2019年10月21日至2025年4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核能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32元/股,由于公司实施2018年度、2019
年度、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募集说明书》相
关条款规定,“核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7月16日起调整为5.73元/股。
二、“核能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说明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
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的情况
自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月17日,公司股票满足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核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7.45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核能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前赎回“核能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核能转债”提前赎回权利,对赎
回日登记在册的“核能转债”全部赎回,并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发布“核能转债”
赎回提示性公告至少 3 次,通知“核能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同时,董事会授权总经理部全权负责“核能转债”的赎回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
定有关赎回时间、程序、价格及付款方式等具体事宜并实施赎回。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
在本次“核能转债”满足提前赎回条件前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7月7日至
2022年1月1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核能转债”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持有数 变动后持有数
持有人名称 持有人类别 变动数量
量(2021.7.17) 量(2022.1.17)
中国核工业集
控股股东 12,120,090 -12,120,090 0
团有限公司
中核财务有限 控股股东的一
5,000,000 -5,000,000 0
责任公司 致行动人
五、风险提示
1. 赎回登记日收市前,“核能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
或者以 5.73 元/股的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股份(可转债持有人可向开户证券公司
咨询办理转股具体事宜)。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核能转债”将全
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公司将按照债券面值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
计利息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核能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2.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核能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强制赎
回将可能会导致投资损失。如投资者持有的“核能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
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公司提请
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3. 相关赎回登记日、赎回时间、程序、价格及付款方式等具体事宜详见公
司后续发布的《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核能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公告》。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192 0188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