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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金公司:H股公告(自愿公告)2021-01-2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不適於向(i)在美國境內的任何人士或位址;或(ii)任何美國人士(如1933年美
國證券法S規例(經修訂)(「美國證券法」)所定義)派發。


本公告僅供說明用途,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證券的邀請或要約。本公告亦不
構成招攬購買證券的邀請或要約。


本公告所述證券並無亦不會根據美國證券法或向美國任何州份的任何證券監管機
構或其他司法權區登記,而除非已根據美國證券法或所適用的州份或當地證券法的
登記規定取得相關豁免或交易不受限於該等登記規定,否則本公告所述證券不得在
美國境內發售或出售,或向美國人士或代其或以其利益發售或出售。




             China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oration Limited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3908 )


                                   自願公告

             根據一百億美元擔保中期票據計劃
                            發行
   於二零二四年到期的1,000,000,000美元利率為1.625厘的票據
                              及
   於二零二六年到期的500,000,000美元利率為2.000厘的票據




                                        1
 茲 提 述 本 公 司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五 月 六 日 的 公 告,內 容 有 關 發 行 人 設 立 計 劃,二 零
 一八年一月十日的公告,內容有關發行人更新計劃以及增加計劃額度,二零一九
 年四月二十三日的公告,內容有關發行人更新計劃,二零二零年三月十日的公告,
 內容有關發行人更新計劃以及增加計劃額度及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的公告,
 內容有關發行人更新計劃以及增加計劃額度。


 本 公 司 欣 然 宣 佈,於 二 零 二 一 年 一 月 十 九 日,發 行 人、擔 保 人 及 本 公 司 就 根 據 計
 劃發行票據與中金香港證券、花旗及渣打銀行作為聯席全球協調人以及中金香港
 證券、花旗、渣打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中國銀行、建銀國
 際、中信銀行(國際)、中國光大銀行香港分行、興證國際、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香港分行、工銀亞洲、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東方證券(香港)及上
 海浦東發展銀行香港分行作為聯席帳簿管理人和聯席牽頭經辦人訂立認購協議。


 已向聯交所申請票據之上市及允許買賣,票據以僅售予專業投資者之債務證券方
 式於聯交所上市及買賣。預期票據的上市將於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生效。


 完成認購協議的某些先決條件能否達成尚不確定。股東及有意投資者買賣本公司
 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本公告由本公司自願刊發。


根據計劃發行票據

茲提述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的公告,內容有關發行人設立計劃,二零一八
年一月十日的公告,內容有關發行人更新計劃以及增加計劃額度,二零一九年四月
二 十 三 日 的 公 告,內 容 有 關 發 行 人 更 新 計 劃,二 零 二 零 年 三 月 十 日 的 公 告,內 容 有
關發行人更新計劃以及增加計劃額度及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的公告,內容有關
發行人更新計劃以及增加計劃額度。




                                                 2
本 公 司 欣 然 宣 佈,於 二 零 二 一 年 一 月 十 九 日,發 行 人、擔 保 人 及 本 公 司 就 根 據 計 劃
發 行 票 據 與 中 金 香 港 證 券、花 旗 及 渣 打 銀 行 作 為 聯 席 全 球 協 調 人 以 及 中 金 香 港 證
券、花旗、渣打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中國銀行、建銀國際、
中信銀行(國際)、中國光大銀行香港分行、興證國際、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分行、工銀亞洲、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東方證券(香港)及上海浦東
發展銀行香港分行作為聯席帳簿管理人和聯席牽頭經辦人訂立認購協議。


票據將由擔保人提供無條件及不可撤回擔保,並受益於本公司所提供的維好協議。
發行人根據票據及擔保人根據擔保項下之付款責任,將於任何時間均至少與發行人
及擔保人各自的所有其他現時及未來的無抵押及非從屬責任享有同等地位(惟適用
法例及票據條款及條件所規定的例外情況除外)。


2024票據的主要條款


發行人                       :    CICC Hong Kong Finance 2016 MTN Limited


擔保人                       :    China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oration (Hong Kong)
                                   Limited(中國國際金融(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或維好協議提供人 :            China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oration Limited(中國國
                                   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本金總額                     :    1,000,000,000美元


發行日期                     :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發行價                       :    2024票據本金總額的99.988%


利率                         :    年利率1.625厘


到期日                       :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3
2026票據的主要條款


發行人               :   CICC Hong Kong Finance 2016 MTN Limited


擔保人               :   China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oration (Hong Kong)
                          Limited(中國國際金融(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或維好協議提供人 :   China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oration Limited(中國國
                          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本金總額             :   500,000,000美元


發行日期             :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發行價               :   2026票據本金總額的99.967%


利率                 :   年利率2.000厘


到期日               :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所得款項用途


發行人擬將發售票據所得款項淨額用於償還擔保人及其子公司的現有債務以及用
作擔保人及其子公司之營運資金及其他一般企業用途。


評級


票據被穆迪評為「 Baa1 」。評級並非購買、出售或持有證券的推薦意見,且可由授予
評級的機構隨時終止、下調或撤銷。


上市


已向聯交所申請票據之上市及允許買賣,票據以僅售予專業投資者之債務證券方式
於聯交所上市及買賣。預期票據的上市將於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生效。票據於
聯交所上市不應被視為本公司、其附屬公司或票據的價值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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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認購協議的某些先決條件能否達成尚不確定。股東及有意投資者買賣本公司證
 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釋義

 於本公告中,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述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 2024票據」           指   於二零二四年到期的1,000,000,000美元利率為1.625厘
                             的票據


「 2026票據」           指   於二零二六年到期的500,000,000美元利率為2.000厘的
                             票據


「中國銀行」            指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建銀國際」            指   建銀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中信銀行(國際)」    指   中信銀行(國際)有限公司


「中國光大銀行          指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香港分行」


「興證國際」            指   興證國際證券有限公司


「中金香港證券」        指   中國國際金融香港證券有限公司


「花旗」                指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Limited




                                        5
「本公司」             指   中 國 國 際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於 中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其 股 份 於 聯 交 所 及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並為維好協議的提供人


「擔保」               指   擔保人就票據提供的擔保


「擔保人」             指   中國國際金融(香港)有限公司,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
                            限公司,並為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


「香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工銀亞洲」           指   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


「發行人」             指   CICC Hong Kong Finance 2016 MTN Limited,為於英屬
                            維 爾 京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並 為 擔 保 人 之 全 資
                            附屬公司


「聯席牽頭經辦人」或   指   中金香港證券、花旗、渣打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
  「聯席帳簿管理人」        限 公 司 香 港 分 行、中 國 銀 行、建 銀 國 際、中 信 銀 行(國
                            際)、中 國 光 大 銀 行 香 港 分 行、興 證 國 際、中 國 民 生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分 行、工 銀 亞 洲、興 業 銀 行 股 份
                            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東方證券(香港)及上海浦東發展
                            銀行香港分行


「聯席全球協調人」     指   中金香港證券、花旗及渣打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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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維好協議」           指   發行人、擔保人、本公司與Citicorp International Limited
                            作為受託人所訂立日期為二零一六年五月五日的維好
                            協議


「穆迪」               指   Moody’s Investors Service, Inc


「票據」               指   2024票據及╱或2026票據


「發售通函」           指   就關於計劃的刊發日期為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的
                            發售通函


「東方證券(香港)」   指   東方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專業投資者」         指   如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7章定義
                            的專業投資者


「計劃」               指   發 行 人、擔 保 人 及 本 公 司 所 設 立 一 百 億 美 元 擔 保 中 期
                            票據計劃


「證券法」             指   美國一九三三年證券法(經修訂)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     指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香港分行」


「渣打銀行」           指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認購協議」           指   發 行 人、擔 保 人、本 公 司 與 聯 席 牽 頭 經 辦 人 所 訂 立 日
                            期為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九日的認購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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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               指   美利堅合眾國,其國境及領土及全部司法權區


「美元」               指   美國法定貨幣美元


                                                       承董事會命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秘書
                                                          孫男


中國,北京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黃朝暉先生;非執行董事為沈如軍先生、譚麗霞
女士及段文務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劉力先生、蕭偉強先生、賁聖林先生及
彼得  諾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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