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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人民网:关于与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签署《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收益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1-14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临2020-003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签署《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

     有限公司之股票收益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网”)拟与

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告公司”)签署《关于京

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权益权转让协议》,受让广告公司持

有的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沪高铁”或“上市公

司”)15,983,607股股票的收益权,转让对价为8,000万元人民币。

    ●广告公司与人民网的控股股东同为人民日报社,故本次交易事

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定价公平、公正、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

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累计

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故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与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签署<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

份有限公司之股票收益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人民网拟受

让广告公司持有的京沪高铁15,983,607股股票的收益权,转让对价为

8,000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名称: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78318211

    4、法定代表人:寇非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6日

    7、股权结构:人民日报社持有100%股份

    8、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院5号楼

    9、经营范围:广告代理;广告策划、广告创意与设计、广告制

作、广告发布、文化创意、市场研究、公关活动、会议服务;营销策
划咨询、城市与企事业单位的形象策划、咨询;会务会展服务、礼仪

咨询与服务;市场调研及广告效果监测;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

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技术开发;广

播电视节目制作;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

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关联关系:广告公司与人民网属于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

业,除此之外与人民网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11、履约能力分析:广告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

不存在履约风险。

    12、广告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2019

年12月31日,广告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08,201万元、负债总额为

人民币71,921万元,股东权益总额为人民币36,280万元;2019年度营

业收入为人民币32,09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3,611万元。

    三、标的公司情况

    1、标的名称: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系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816,股票简称:京沪高

铁)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5257Q

    4、法定代表人:刘洪润

    5、注册资本:4,282,085.4611万元

    6、成立日期:2008年1月9日

    7、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5号院1号写字楼第三、四层

    8、经营范围:京沪高速铁路建设,旅客运输业务;咨询服务、

设备物资采购及销售、物业管理、物流、仓储、停车场业务等。(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9、关于资产权属方面的情况说明:京沪高铁股权清晰,不存在

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未采取任何行动进行解散、清算、结业、重组或其

债务的重整,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7,570,975.17         18,707,965.86
      负债总额           2,753,653.12           2,734,581.99
    股东权益总额         14,817,322.05         15,973,383.88
                            2018 年度          2019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3,115,842.16           2,500,191.65
       净利润            1,024,797.46            951,996.50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合同条款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名称:《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与人民网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收益权转让协议》(以
下简称“本协议”)

    (二)协议主体:

    甲方: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三)协议主要内容:

    1、转让标的

    (1)本协议项下的转让标的为甲方合法持有的标的股票及派生

股票所对应的全部收益权(“标的股票收益权”)。

    (2)自甲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转让标的股票收益权之日起,至

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将标的股票(含派生股票,以下同)过户至乙

方或乙方指定的与乙方处于同一控制下的主体名下之日的期间内

(“收益权持有期间”),本协议规定的标的股票收益权实现金额(见

本协议中定义)应全部归属于乙方。在收益权持有期间内,乙方授权

甲方代为行使收取该等标的股票收益权实现金额的权利。

    本协议所述“标的股票收益权实现金额”,包括在收益权持有期

间内甲方基于标的股票所取得的下列现金收入的等额资金:

    ①因持有标的股票而取得的股息红利;

    ②标的股票产生的其他任何收入。

    为免疑问,各方明确,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股票收益权实现金额,

是指基于标的股票前款规定的任何收入,在依法扣除相应交易手续

费、印花税、所得税以及其他政府性税费之后的净余额。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因标的股票配股(即
由于上市公司向其原股东配售股份且由原股东以自有资金按比例认

购)所形成的派生股票及该派生股票产生的全部收入(包括分配的股

息红利等),甲方应在配股事项发生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

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意见明确

是否追加配股股票收益权转让范围及限售期满后乙方受让标的股票

的范围。如乙方放弃相关权利,则配股及配股产生的收益权均全部独

立属于甲方。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因上市公司发生送股、公积金转增、

拆分股票等导致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更的,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股

票收益权所对应的股票数量相应调整。

    (4)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若发生分配现金形式股息红利的,

则基于标的股票所产生的该等现金分配属于乙方依照本协议所享有

的标的股票收益权实现金额的一部分。甲方应在收到上述款项后5个

工作日内支付至乙方的指定账户或根据乙方的指示另行处理。

    2、股票收益权转让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标的股票收益权转

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该等标的

股票收益权。

    ①转让价款:双方同意,按照甲方获得标的股票的股票单价及认

购的必要费用作为计算基础,乙方受让甲方合法持有的15,983,607

股的标的股票收益权的对价为8,000万元。

    ②转让日
    本协议经乙方董事会批准后3个交易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标

的股票收益权的转让价款,缴付日即为转让日。

    乙方应以立即可用的现金形式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划付至甲

方账户。

    3、特别约定

    双方特别约定,无论转让付款日为何日,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

支付转让价款的前提下,自标的股票登记至甲方名下之日起,本协议

项下标的股票的收益权即视为已转移至乙方名下。

    4、收益权的实现方式

    双方同意,乙方以如下方式实现其于本协议项下所享有的标的股

票收益权:

    (1)于收益权持有期间内,在甲方取得本协议所述标的股票收

益权实现金额时,要求甲方在取得标的股票收益权实现金额后的五个

工作日内,将该等实现金额的全部或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至乙方的指

定账户;

    (2)于解禁日后,甲方应尽最大商业努力配合乙方将标的股票

中的解禁股通过合法方式转让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主体,前述转让所

产生的所有费用及税费由乙方承担。于该等标的股票全部转让给乙方

或乙方指定的主体时,本协议项下的收益权转让安排同时自动终止。

    5、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

    (1)按本协议的约定收取标的股票收益权的转让价款。
    (2)按本协议的约定行使标的股票除收益权以外的表决权及其

他权利,并为乙方的利益代为收取标的股票收益权。

    (3)法律规定的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甲方的义务

    (1)按本协议的约定将标的股票收益权转让给乙方。甲方应确

保其依法取得标的股票,并拥有合法处置的权利,可以将标的股票收

益权转让予乙方。

    (2)按本协议的约定及乙方的指示进行相关安排,以确保乙方

对标的股票收益权的实现。

    (3)甲方持有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标的股票,不得将标

的股票的表决权委托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在标的股票上设定任何形式

的优先权、担保权利及其他第三人权利。

    (4)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将本协议项下的应付款项,包

括但不限于标的股票收益权实现金额,按时足额的支付给乙方。

    (5)本协议生效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且实质性影响乙方在本

协议项下权利实现的,甲方应在发生该情形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书

面通知中还应详细列明对其已构成的或可能构成的影响以及已采取

或准备采取何等补救措施,以及补救的期限和预期效果。如乙方对甲

方通知中约定的补救措施不满意,甲方应按乙方要求落实相应的保障

措施。

    (i)甲方减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ii)甲方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对外负债、对外担保、处分重大资
产(重大系指占其总资产30%以上的或对其业务及资产状况发生其他

实质性不利变化妨碍乙方收益权实现的情形);

   (iii)甲方违反其与乙方签署的有关本协议项下安排的任何合

同或承诺、确认(如有);

   (iv)其他乙方认定对甲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产生实质重大

不利影响的事项。

   (6)法律规定的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受让标的股票收益权。

   (2)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要求甲方进行相关安排,以实现乙方按

照本协议所享有的标的股票收益权。

   (3)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要求甲方于解禁日起尽最大商业努力配

合办理与转让标的股票相关的手续。

   (4)法律规定的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的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标的股票收益权的转让价款。

   (2)法律规定的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7、协议的成立、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派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盖名

章/盖手签章,并加盖各方公章后成立并在经乙方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生效。
    五、定价原则与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

利影响。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京沪高速铁路是我国铁路“八纵八横”快速客运网的重要组成部

分,连接我国政治中心北京与经济中心上海,贯穿“京津冀”和“长

三角”两大经济区,区域经济增长快,人口密度大,城市化程度高。

京沪高铁是目前全国客流量最高且经济效益最好的高铁线路之一,基

于良好的客源基础与运输能力,京沪高铁未来业绩有望实现稳定增

长。公司今后拟与京沪高铁在市场和渠道、产品和技术、运营管理经

验、资本等方面优势互补、资源整合,良好的协同效应将进一步有效

提升经营业绩,给股东带来更好的回报。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配置,符合公司长期战略

布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

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与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签署<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

份有限公司之股票收益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

胡锡进、张忠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

下: 我们认为《关于与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签署<关于京沪高

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收益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配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

影响,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同意将上述事项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审核意

见如下:经过充分审查,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优化资

产配置,符合公司战略布局,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本次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配置、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布局,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

理的定价政策,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此项关联

交易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