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人民网: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事项的核查意见2020-03-17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

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人民网股

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摘要、《人民网股份

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管理办法》、《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1、公司不存在《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主体资格。

    2、《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确

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主体资格的规

定,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3、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程序及内容符合相关法

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各激 励对象限制性股 票的授 予
安 排 及 解 除 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

价格、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

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助于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

可以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被激励人员利益结合在一起,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6、《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管理办法》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旨在保

证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经过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

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