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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人民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2020-04-17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和《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勤勉尽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财务管理、经
营规范及业务发展出谋划策。现将 2019 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主席由具
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召开会议情况
    2019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
全部会议,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并签署了会议决议。
    (一)2019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人民日报社签署<地方频道内容审读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投资设立人民日报健康科技
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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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19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18 年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和《关于更换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
报告>的议案》。
    (四)2019 年 8 月 23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19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和《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五)2019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
度报告>的议案》。
    三、2019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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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
和”)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有从事
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
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较好地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完成公司的相关审计工作。
    2、向董事会提出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根据公司需要,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给信永中和的 2019 年度审计费用与
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审计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信永中和就审计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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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我们未发现
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
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或重大错报,也
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
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
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
公司章程并梳理了公司整体框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
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
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我们审
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
缺陷和重要缺陷。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
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
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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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层就重大审计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内部审计部门
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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