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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人民网: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8-08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临 2020-029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 年 8 月 26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 2 号人民日报社新媒体大厦 30
   层视频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8 月 26 日

                       至 2020 年 8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
  1                                                       √
         程》的议案

         关于选举唐维红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                                                       √
         监事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 经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与本通知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

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 交 易 终端 )进行 投 票 ,也 可以登 陆 互 联网 投票平 台 ( 网址 :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

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

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

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000      人民网           2020/8/2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
(星期一)前在办公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 1:30-5:00)将

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以专人送递、传真的方式送达本公司。股东出席

回复范本如下: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量:                    股东代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是否委托代理人参会: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注:上述回复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

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

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

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 2 个工作

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

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

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0 年 8 月 24 日(星期一)上午 8:30-11:30 及下

午 1:30-5:00。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 2 号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 2 号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733

    联系人:周乐

    联系电话:010-65369999

    传真:010-65369999

   (二) 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不会超过半个工作日,与会股东(亲自

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8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0 年 8 月 26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
  1
       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选举唐维红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
  2
       事会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