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 度调整的议案》出具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调 整旨在统筹发展与安全,聚焦主业发展,防范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和股东 利益最大化原则。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事项。 独立董事:刘凯湘、涂子沛、曹伟、李红薇 2022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