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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康国际: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2012-06-08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

关规定,在 2011 年的工作中,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

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1 年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

    2011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我们都参加了全部会议并进行表决。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1 年度,我们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根据相关规定发

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关于公司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1 年 5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1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公司 2011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以市场价格为

基础,以上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经营,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

务不会因此被关联方控制,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关于公司与奥康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受让千石生活小区的独立意见:

    2011 年 5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与奥康集团有限公

司签订受让千石生活小区的议案》。

    公司拟与奥康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受让千石生活小区合同,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为按

照房产的评估价格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

    3、关于解除 2008 年度广告宣传费用分摊协议的独立意见:

    2011 年 5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解除 2008 年度广告宣

传费用分摊协议的议案》。

    公司原于 2008 年 11 月 30 日与奥康集团有限公司、奥康鞋业销售有限公司签订《2008

年度广告宣传费用分摊协议》,约定对于 2008 年度发生的全部品牌推广费用,由奥康集团有
限公司与奥康鞋业销售有限公司分摊。现经友好协商,拟解除该分摊协议。该分摊协议的解

除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关于选举王伟斌为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

意见:

    2011 年 7 月 3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王伟斌为浙江奥康鞋业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对王伟斌先生有关简历、任职资格、任职条件等情况的调查和了解,认为其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要求的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

件,同意董事会选举王伟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11 年度,公司处于上市申请审批阶段,暂不存在对公众进行信息披露的情况。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

    2011 年度,我们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以及有关

资料都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的生

产经营情况,监督和核查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和经营层履行职责等情况,向

公司董事会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保护公众股东

利益。通过每月阅读公司相关情况通报、查阅有关资料,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动态关注公

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四、年报审阅工作

    2011 年年度报告审阅过程中,我们听取了公司年审会计师的汇报,就审计计划、关联

交易等重点问题进行了沟通和商议;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 2011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汇报。

    我们认为,2011 年公司规范运作,诚实守信,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财务管理稳健,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形;

    2012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履

行职责和义务,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做出应

有的贡献。
独立董事:楚修齐、冯仑、徐经长

       2012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