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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康国际: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2012-09-27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28 号)、浙江证监局《关于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12]103

号)等文件的要求,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着规

范、务实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逐项核查自身情况,深入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并根

据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建议认真落实整改的各项工作。

   本公司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按要求分四个阶段进行:公司自查阶段、接受公众评议阶

段、整改提高阶段和整改情况验收阶段。现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及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专项治理活动期间完成的主要工作

1、2012 年 5 月,公司启动了专项治理活动,公司成立了治理专项活动自查和整改工作小组,

研究制定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相关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

责人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相关文件。

2、2012 年 6 月,公司对照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之附件《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进行了逐项严格自查,最终形成了《公司治

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并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

3、2012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

限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并经浙江证监局审核同意。

4、2012 年 6 月 2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公司治理

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并公布了征集投资者、社会公众意见及建议的联系人、电

话及电子邮箱。

5、2012 年 7 月 24 日,浙江证监局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6、2012 年 8 月,浙江证监局向公司出具《关于公司治理情况综合评价结果和整改意见的通

知》(浙证监上市字【2012】159 号)。

7、在广泛听取各方有益意见及建议后,公司逐项落实整改计划,形成整改报告。

二、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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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自查阶段

   公司在自查和整改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对照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

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中的《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清单,对公司治理各

个事项进行了全面严格的自查,研究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最终形

成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报告,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报浙江证监局审核同意后于 2012 年 6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对外披露。

(二)公众评议阶段

   自 2012 年 6 月 29 日起,公司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对外公告

披露以后,同时听取和接受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整改的意见及建议。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关于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评议信息。

(三)整改提高阶段

本公司对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具体情况如下:


  1、持续加强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

    整改措施: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已安排公司财务总监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厦

门国家会计学院承办的 2012 年第一期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后续培训;董事会秘书参加 2012

年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二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部分董监事参加由浙江证监局举办

的浙江上市公司 2012 年度第一期董事、监事培训。

   公司计划在近期董事会召开之际,邀请监管部门讲师就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股票买卖

规则和证券市场案例剖析等专题,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进行培训。公司证券事务部及相

关部门会不定期向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发送专题报告和案例分析报告。公司将持续关注董

事、监事和高管任职及后续相关培训的最新动态,及时安排董事、监事和高管参加培训。


  2、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整改措施:积极构建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全方位、多渠道认真倾听投资者的声音,在

公司网站上及时披露与更新公司的信息,开设与投资者互动交流的板块,解答投资者咨询;

与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中小投资者保持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度。不定期或

在出现重大事件时组织分析说明会、网络会议、路演等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编制、审

                                       2/4
核公司面向资本市场的宣传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宣传材料、路演材料。


  3、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经营中的作用

    整改措施:各专门委员会今后将就公司重大决策、提名选举、审计、薪酬考核等事项进

一步加强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和交流,多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严格按照各委员会工作细则运

作。各专门委员会也将不定期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战略规划、内控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研

究,提出建议,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提升企业价值,为加强公司治理做出更大贡献。为

便于更好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公司会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咨询公司等独立

的中介机构,协助各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更好的服务于公司发展。


  4、 持续改进信息披露工作质量

   整改措施: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与辅导,

完善信息披露的流程,及时、充分的与监管部门做好汇报沟通工作。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

对拟披露内容进行认真审核,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水平。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各监管机构的

沟通,加强信息披露的主动意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关于信息披露监管规则的培

训,在公司、分公司、子公司等不同的层面开展证券基础知识及信息披露方面的知识培训,

加强对公司内部期刊的管理,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等媒介。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等信息。

三、对浙江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2012 年 7 月 24 日,浙江证监局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查阅了公司的各

项管理制度、自公司上市以来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以及募集资金等部分财

务资料,并关注到公司在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公司治理情

况综合评价结果和整改意见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12】159 号)后,公司高度重视,

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订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以进一步提

升治理水平,切实提高公司质量。

    问题一:关于《公司章程》中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

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应根据《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有关规定修改章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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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措施: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发【2002】1 号)有关累计投票制的规

定要求,对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提交董事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核。

   问题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09】

134 号)有关规定,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指定专人为信息披露联络人,建立内部重大信

息传递报送、控股股东书面问询等制度,并予以严格落实。

   整改措施:公司根据信息披露的有关制度要求,进一步明确信息披露联络责任人,并建

立重大信息内部报送制度和控股股东重大信息书面问询制度、投资者接待来访等制度,待提

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问题三: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应对资本市场突发事件机制的意见》(浙证监上市

字【2010】211 号)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本市场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整改措施:公司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应对资本市场突发事件机制的意见》(浙证

监上市字【2010】211 号)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进一步明确落实责

任人,尽可能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四、整改报告董事会审议情况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已经 2012 年 9 月 27 日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通过开展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进一步提高了董事、监事及高管对于公司治理的

重视程度,并针对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了相关的制度和流程。通过这次活动公

司的内部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经营层规范运作的意识也进一步得到了强化。今后,

公司还将继续按照《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继续深入做好公司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公司规范运作

的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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