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康国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3-04-25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 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对外担保和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作如
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我们认真审查,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楚修齐 冯仑
王伟斌 徐经长
201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