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康国际: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核查意见2013-12-0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奥康鞋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康国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
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
阅了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事项的相关文件、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关于本次募集资
金项目的议案文件,组织召开了有关此事项的沟通会议,对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415 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81,000,000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5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65,5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6,699,497.79 元,上述款项已于 2012 年 4 月 23 日
全部到帐,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健正信验(2012)
综字第 150001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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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 备案号
1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87,625 00001012224080274266
2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9,610 03241002024030695819
3 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5,001 330000110128010368A
合计 102,236 —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情况和原因
(一)变更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情况和原因
1、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备案情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9,610 万元,通过对现有信息化资源的集成和优化
升级,实现公司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同步,从而有效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
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序号 投资类别 投资金额(万元) 投资比例(%)
1 建设投资 9,483.00 98.68%
2 安装工程费 57.50 0.60%
3 培训费用 69.50 0.72%
合 计 9,610 100%
截止 2013 年 10 月 31 日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额(万元) 已投入金额(万元) 投资比例(%)
1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9,610 1,277.11 13.29
2、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变更的原因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近几年按照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规划已完成部分软硬件设备升级和改
造,但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晚于原预期时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制
订较早,期间国内外的信息化发展速度和知识更新较快,在后期项目实际实施过
程中,部分设备现在已不太适用。
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下一步公司将加大电子商务和物流信息化项目
建设的投资,通过对信息化基础设施的改造,努力提升信息化综合水平,实现线
上线下共同发展。通过实施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将进一步发挥信息化大数据库
的作用,积极推进新商业模式和组织变革落地、提升供应链运营效率,实现主营
业务收入和利润的稳定发展,努力打造中国领先的鞋业零售服务运营商,实现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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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制造与品牌运营向供应链整体提升转变,为未来健康快速发展奠定良好基
础。
3、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变更内容
(1)公司根据当前发展实际情况,对之前制定的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
施地点进行相应调整,选择温州总部及下属分、子公司所在区域城市,实施地点
根据未来信息化布局变化灵活调整;
(2)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晚于原预期时间,信息化系统建设项
目实施期限的完成日期延长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对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调整仅仅扩大了项目实施地点选择范围和延
长了项目实施期限,项目投资金额未发生变化。
4、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进行部分调整存在的风险、对策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对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调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项
目的实施造成影响,本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
说明书》中提示的风险仍然相同。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
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
(二)变更研发中心技改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情况和原因
1、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备案及实施情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5,001 万元,将在公司的浙江温州总部现有鞋类科
技研究院的基础上,进行科技创新型皮鞋以及数字化研发两项研发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第一年 第二年 合计
1 鞋类设计研究院技改工程(装修费用) 1,680 - 1,680
2 设备购置 2,322.1 998.9 3,321
合计 4,002.1 998.9 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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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13 年 10 月 31 日研发中心技改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额 已投入金额 投资比例(%)
1 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5,001 367.84 7.36
2、研发中心技改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变更的原因及可行性分析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迅猛,原规划拟建的研发中心规模已不能适应公司发展步
伐。公司近几年虽一直不断加强对研发的投入力度,并完成部分软硬件设备升级
和改造,但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晚于原预期时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制订较早,期间国内外研发发展速度和知识更新较快,在后期项目实际实施过
程中,有部分设备现已不太适用需要予以调整。
公司近几年已逐渐推行计算机辅助设计这一科学的开发机制,但随着国内零
售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电子商务业务的蓬勃发展,消费者需求价值的变化,势
必会拉动零售行业的转型变革升级,故而,在数字化研发项目的投入上,将更加
注重与企业整体供应链的紧密衔接,并延伸到终端,达到与消费者的亲密互动,
从而更好地向客户传递企业价值,最终获取企业的预期价值诉求。
公司未来会继续加大研发的投入,通过在现有研发规模的基础上建设国家级
鞋类检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加大对产品品质及附加值研发的投入,引
进发达国家先进的制鞋技术和科技研发理念,重视专业技术及健康的材料使用,
用科技语言来更好地提升研发水平,力求达到行业标杆。
3、研发中心技改项目计划变更内容
(1)公司根据未来规划和战略发展需要,拟将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建设地点
从浙江省永嘉县东瓯工业区奥康工业园变更到浙江省永嘉县千石工业园“工
201306 地块”(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13-024),拟将该地块部分区域打造集国家
级鞋类检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创意设计中心、产品开发中心等职能的研发
创业园;
(2)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晚于原预期时间,项目完成日期延长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因项目建设中基建及装修项目由原厂房改造变更为新建厂房,导致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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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固定资产建设的部分内容发生调整,故项目总投资额从 5,001 万元变更为
11,777.5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额 4,633.16 万元(项目资金剩余金额),不足
部分使用公司自筹资金完成项目实施。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投资(万元) 占建设投资总额
1 基建及装修 7,691 65.30%
2 设备购置及安装 3,321 28.20%
3 其他费用 765.5 6.50%
合计 11,777.5 100.00%
4、研发中心技改项目进行部分调整存在的风险、对策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对研发中心技改项目的调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项目
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
招股说明书》中提示的风险仍然相同。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
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公司计划通过此项目建设,构建系统化研发运营体系,发挥高效的产品开发
能力,引进优秀的技术带头人,以强大的技术为支点,辐射设计开发、生产制造,
零售终端,产品推广等全系统运营,向消费者传递高附价值产品,以赢得更多客
户和高满意度,为公司获得持续性的高价值回报奠定基础。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
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
2、本次变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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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战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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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董 宇 董加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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