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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康国际:关于对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变更部分实施内容的公告2013-12-06  

						股票代码:603001          股票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13-029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变更部分实施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更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建设项目,保证浙江奥康鞋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的最大化,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现阶段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变更部分实施内容

的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

实施。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415 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81,000,000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5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65,5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6,699,497.79 元,上述款项已于 2012 年 4 月 23 日

全部到帐,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健正信验(2012)

综字第 150001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             备案号

     1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87,625      00001012224080274266
     2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9,610       03241002024030695819
     3          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5,001       330000110128010368A

               合计                        102,236              —

                                     1/5
      二、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备案及实施情况
      (一)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备案情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5,001 万元,将在公司的浙江温州总部现有鞋类科

技研究院的基础上,进行科技创新型皮鞋以及数字化研发两项研发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第一年       第二年        合计

  1      鞋类设计研究院技改工程(装修费用)    1,680                    1,680

  2                    设备购置               2,322.1      998.9        3,321

                         合计                 4,002.1      998.9        5,001

      (二)截止 2013 年 10 月 31 日研发中心技改项目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额           已投入金额            投资比例(%)

          研发中心技
  1                             5,001           367.84                 7.36
            改项目

      三、研发中心技改项目计划变更情况
      (一)研发中心技改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变更的原因及可行性分析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迅猛,原规划拟建的研发中心规模已不能适应公司发展步

伐。公司近几年虽一直不断加强对研发的投入力度,并完成部分软硬件设备升级

和改造,但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晚于原预期时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制订较早,期间国内外研发发展速度和知识更新较快,在后期项目实际实施过

程中,有部分设备现已不太适用需要予以调整。

      公司近几年逐渐推行计算机辅助设计这一科学的开发机制,但随着国内零售
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电子商务业务的蓬勃发展,消费者需求价值的变化,势必

会拉动零售行业的转型变革升级,故而,在数字化研发项目的投入上,将更加注

重与企业整体供应链的紧密衔接,并延伸到终端,达到与消费者的亲密互动,从

而更好地向客户传递企业价值,最终获取企业的预期价值诉求。

      公司未来会继续加大研发的投入,通过在现有研发规模的基础上建设国家级
鞋类检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加大对产品品质及附加值研发的投入,引

进发达国家先进的制鞋技术和科技研发理念,重视专业技术及健康的材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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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科技语言来更好地提升研发水平,力求成为行业标杆。
    (二)研发中心技改项目计划变更内容

    1、公司根据未来规划和战略发展需要,拟将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从

浙江省永嘉县东瓯工业区奥康工业园变更到浙江省永嘉县千石工业园“工 201306

地块”(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13-024),拟将在该地块部分区域打造集国家级

鞋类检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创意设计中心、产品开发中心于一体的研发创

业园;

    2、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晚于原预期时间,项目完成日期延长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因项目建设中基建及装修项目由原厂房改造变更为新建厂房,导致项目
固定资产建设的部分内容发生调整,故项目总投资额从 5,001 万元变更为

11,777.5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额 4,633.16 万元(项目资金剩余金额),

不足部分使用公司自筹资金完成项目实施。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投资     占建设投资总额
         1          基建及装修            7,691           65.30%
         2        设备购置及安装          3,321           28.20%
         3              其他费用          765.5            6.50%

                 合计                    11,777.5        100.00%

    四、研发中心技改项目进行部分调整存在的风险、对策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对研发中心技改项目的调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项目

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

招股说明书》中提示的风险仍然相同。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

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公司计划通过此项目建设,构建系统化研发运营体系,发挥高效的产品开发

能力,引进优秀的技术带头人,以强大的技术为支点,辐射设计开发、生产制造,

零售终端,产品推广等全系统运营,向消费者传递高附价值产品,以赢得更多客

                                   3/5
户和高满意度,为公司获得持续性的高价值回报奠定基础。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变更部分实施内容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

对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变更部分实施内容,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变更部分实施内容的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

见: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研发中心技改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做出相应调整,能够

构建系统化研发运营体系,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实现公司与全体

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监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部分内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慎核查,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投资计划,公司本次对研发中心

技改项目进行部分实施内容的变更,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因原规划拟建的研发中心及现有研发规模已不能适应公司未来的

发展需要,通过此次调整和变更,有利于公司构建系统化研发运营体系,发挥高

效的产品开发能力。此次变更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同意本次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变更部分实施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

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4/5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本次变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

发展战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

机构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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