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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康国际: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3-12-06  

						股票代码:603001       股票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13-030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3

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415 号的核准,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1,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50 元

/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65,5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6,699,497.79 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984,339,497.79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 150001 号《验资报告》审验,前

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 3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次超募资金使用方案已实施。

    2、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部分银行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 19,500 万元偿还部分银行借款,该次超募资金使用方案已实施。

    3、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投资电子商务运营项目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9,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奥康鞋业销售有限公

司增资,用于其投资电子商务运营项目,该次超募资金使用方案已实施。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3 年 4 月 24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截至 2013 年 10 月 31 日,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的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共计 12,000 万元。

       5、截至 201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705,000,000 元(包

括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2,000 万元),可使用超募资金金额 295,599,266.01 元

(包含利息收入)。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及使用计划

       随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的需求逐渐扩大。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

经营需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进一步提

升公司盈利能力,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

中的 25,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25,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 12 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

额的 30%"的相关规定。

       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超募资金存放银行                超募资金余额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县支行     146,940,626.01         120,000,000

 2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148,658,640.00         130,000,000

                 合计                      295,599,266.01         250,000,000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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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成关联交易,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

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

证券及衍生品投资、委托贷款(包括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

定的其他高风险投资。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加快市

场拓展速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 25,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募集

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超募

资金使用计划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

公司使用 25,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3/5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25,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1、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

    2、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3、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扩大销售规模,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其使用是合理、必要的;

    4、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

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投资于公

司的主营业务,不作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

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并对超募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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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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