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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康国际: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5-04-25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15-014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及表决。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更好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 1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其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 亿元、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不超过 8 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
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415 号)的核准,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1,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5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65,5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6,699,497.79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正信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
150001 号《验资报告》审验,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如下:
                                   1/5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        项目备案情况
  1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87,625        00001012224080274266
  2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9,610         03241002024030695819
  3           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5,001         330000110128010368A
                合计                    102,236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募集         募集      募集资金     募投项目已使用 超募资金已 尚未使用募
年份         方式      净额         募集资金金额      使用金额      集资金金额
                                                                    (含利息)
2012 年    首次发行    200,669.95     68,169.79       122,613.67    17,699.32

       其中超募资金已使用金额包括: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5,000 万元、偿还银行贷
 款 19,500 万元、投入电子商务运营项目 9,013.67 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39,100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合理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1 、投资额度:总额不超过 13 亿元人民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8 亿元),单项投资理财金额的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期限:上述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3 、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
 款)。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
 提供保本承诺;(2 )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理
 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5
    4、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行使单笔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百分之五额度范围内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
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
署合同及协议等。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主要面临的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短期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

    (2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
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2 、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其负责组织具体
实施。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会同证券事务部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
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
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 (申购、
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
                                    3/5
低风险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
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
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其
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 亿元、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
超过 8 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能有效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意公
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没有与原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助于公司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其使用是合理、必要的。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其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
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
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
见。
                                    4/5
    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无异
议。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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