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康国际: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2015-04-2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奥康鞋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康国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
阅了本次拟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相关文件、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关
于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文件,组织召开了有关此事项的沟通会议,对其延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 415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奥康
鞋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普通股
(A 股)8,100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2,065,5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2,006,699,497.7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150001号《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 备案号
1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87,625 00001012224080274266
2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9,610 03241002024030695819
3 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5,001 330000110128010368A
合计 102,236 —
1
三、募集资金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计划投资总额102,236万元,实际投资
总额68,169.79万元,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计划和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计划投 截至期末累计 投资进度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名称
资总额 投入金额 (%) 日期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87,625 65,241.14 74.45 2014-6-30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9,610 2,320.51 24.15 2015-12-31
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5,001 608.14 12.16 2015-12-31
合计 102,236 68,169.79 66.68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及期限
(一)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近几年零售业的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体验性消费趋势明显,传统连锁专
卖模式面临转型升级,公司已积极推进商业模式创新和渠道资源整合,对传统终
端店铺进行改造升级,积极推进国际馆的建设和发展。截止目前,营销网络建设
项目在市场拓展和渠道布局等方面还需要更为全面的调研和论证,在推进过程中
需要根据市场环境、消费习惯的改变进行相应调整和稳固,故相应放缓了该项目
的投资进度。
(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截至目前,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主要依据原有业务发展需要进
行推进,近年来,外部经营环境已发生较大变化,移动互联技术将逐渐推动传统
行业进行新一轮的转型升级。公司将“基于互联网思维的零售服务运营商”作为
长期战略发展方向,将积极应对传统鞋服行业向互联网、移动支付及体验式消费
等融合的大趋势,为线下实体店注入“互联网基因”,逐步实现线上线下的不断
融合。为推动战略目标达成,公司正在优化运营模式,改善组织结构,提升管理
水平和零售能力,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中的部分管理系统内容也会相应发生
变化和调整。
(三)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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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未来规划和战略发展需要,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拟
将在新地块(工201306地块)部分区域打造集国家级鞋类检测实验室、企业技术
中心、创意设计中心、产品开发中心于一体的研发创业园,由于该地块前期规划
需要反复论证和审批,工程建设尚未正式启动,导致此项目进度缓慢。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基于以上原因,为保证投资项目质量和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公司拟将营销
网络建设项目完成日期延长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和研发
中心技改项目完成日期延长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四、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延长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期限,是基于目前经济及行业发展、市场
状况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具体情况而做出的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不会对
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
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
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延长实施期限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
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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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钮蓟京 董加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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