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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康国际: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6-04-26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16-015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合理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浙江奥康鞋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其
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6 亿元、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
超过 9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415号)的核准,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1,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5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65,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6,699,497.7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正信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23日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150001
号《验资报告》审验,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       项目备案情况
 1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87,625        00001012224080274266
 2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9,610        03241002024030695819


                                     1/5
 3           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5,001        330000110128010368A
               合计                    102,236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募集       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净额    募投项目已    超募资金及    尚未使用募
 年份                                  使用募集资    募投项目闲    集资金金额
                                            金金额   置资金已使     (含利息)
                                                        用金额
2012 年     首次发行    200,669.95      68,595.83    125,113.67     16,824.85

     其中超募资金及募投项目闲置资金已使用金额包括: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5,0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19,500 万元、投入电子商务运营项目 9,013.67 万
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41,600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合理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投资额度: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6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9 亿元),单项投资理财金额的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期限:上述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
得用于质押。

      4、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行使单笔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百分之五额度范围内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
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
署合同及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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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主要面临的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及
经营计划的变化在上述额度内适时适量地实施,但投资理财的未来实际收益难以
固定,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低于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其负责组织具体
实施。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会同证券事务部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
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
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不定期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流动资金需求的情况时,将立即采
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
低风险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在确保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营业务正常进行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3/5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
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
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有效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意公司及
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原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公司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其使用是合理、必要的;

    4、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其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

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

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

                                  4/5
荐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的相关事宜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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