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18-030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15 号文核准,浙江奥康鞋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1,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5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2,065,5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6,699,497.79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2 年 4 月 23 日全部到位,并由天健 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 150001 号《验资 报告》。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08,270.14 万元(其 中募投项目投入资金 100,704.31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9,052.16 万元、偿 还银行贷款 19,500.00 万元、投入电子商务运营项目 9,013.67 万元),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776.96 万元,累计收到的购买理 财产品投资收益为 6,137.35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4,314.12 万元(包括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 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免于履行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 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故公司拟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 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实际余 额为准),实施完成后将注销上述募投项目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临 2018-027 号公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 12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则,经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修订了《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 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他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县支行、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县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永嘉支行营业部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支行及保荐人国 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 2012 年 6 月 28 日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超募资金使用 计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奥康鞋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与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县支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销售公司进行增资,投资电子 商务运营项目建设。 以上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进行集中管 理。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共计 43,141,198.78 元(包括累 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具体明 细如下: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期末余额(人民币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县支行 39,119,562.54 (募集资金专户 24060104001141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支行营业部 4,021,636.24 (募集资金专户 1203285029208888322) 合 计 43,141,198.78 因公司终止研发中心技改项目,故原开立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 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1196200000023886 于 2017 年 6 月完成注销,并已将该账户 2 / 12 剩余募集资金 47,678,071.24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和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原开 立 在 浙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温 州 分 行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3330020010120100204036,于 2017 年 7 月完成注销,并已将该账户剩余募集资 金 90,526,123.89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原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 嘉县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370161368289,于 2017 年 8 月完成注销,并已将该账 户剩余募集资金 102,317,436.38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已向三个募投项目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100,704.31 万元(含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733.77 万元),具体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2 年 6 月 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中的 733.77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就此出具了《关于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意见,同意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该自筹资金已于 2012 年 7 月份从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转出。 (三)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经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 1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其中: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 亿元、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8 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3 / 12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 经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其中: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6 亿元、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9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该事项均 发表了同意意见。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经 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其 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 超过 13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 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赎回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其本金和收 益均已收回。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 2012 年 6 月 28 日经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3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本事项已于 2012 年实施完毕。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部分银行借款的议案》,并于 2012 年 6 月 28 日经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9,500 万元偿还部分银行借 款。本事项已于 2012 年实施完毕。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经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5,000 万元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于 2014 年 2 月实施完毕。 4 / 12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 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经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3330020010120100204036 已完成注销,并 已将该账户剩余募集资金 90,526,123.89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永嘉县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370161368289 已完成注销,并已将该账 户剩余募集资金 102,317,436.38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使用上述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 助等事项。 (五)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投资电子商务运营项目的议案》,并于 2012 年 6 月 28 日经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9,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销售公司增资,用于销售公司投资电子商务运营项目。该项目 累计投入 9,013.67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投入)。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已建设完成,该项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永嘉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358461781956 已于 2014 年 1 月完成注销。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说明 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对 营销网络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地点、方式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并于 2012 年 10 月 26 日经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营销网络建 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地点、方式及实施期限进行部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2-025 公告。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对 5 / 12 公司营销网络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并于 2013 年 5 月 17 日经公 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 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3-010 公告。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延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并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经公司 201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完成日期延长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延 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经公司 2015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完成日期延长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 对信息化募投建设项目变更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并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经公 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部分内容 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临 2013-028 公告。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延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并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经公司 201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完成日期延长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延长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并于2017年5月22日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完成日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 3、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 对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变更部分实施内容的的议案》,并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经公 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研发中心技改项目部分内容进 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3-029 公告。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延长 6 / 1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并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经公司 201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完成日期延长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终止 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经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研发中心技 改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该项目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1196200000023886 已完成注销,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 4,767.81 万元已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 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 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16 日 7 / 12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净额) 200,669.9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14.1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0,704.3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 募集资 调整后 截至期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 是否达 项目可 项目,含 金承诺 投资总 末承诺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末投入 定可使用状 现的效益 到预计 行性是 部分变 投资总 额 投入金 (2) 与承诺投入 进度(%) 态日期 效益 否发生 更(如 额 额(1) 金额的差额 (4)= 重大变 有) (3)= (2)/(1) 化 (2)-(1)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是 87,625 87,625 87,625 0 89,485.13 1,860.13 102.12 2017-12-31 7,619.75 否 否 (注 5)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是 9,610 9,610 9,610 614.18 10,457.97 847.97 108.82 2018-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注 5) 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是(注 4) 5,001 5,001 5,001 0 761.20 -4,239.80 15.22 2016-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合计 102,236 102,236 102,236 614.18 100,704.31 -1,531.70 — 1、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公司已按照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完成了部分软硬件改造升级和系统集成共享,但近年来,外部 环境已发生较大变化,移动支付、大数据、智能制造逐渐向传统行业深入渗透,信息化建设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业务发展进行相应调整,信息系统建设的重心将转向供应链信息化改造、 (分具体募投项目) 线上线下全渠道发展、智能仓储平台搭建。基于以上原因,为保证投资项目质量和募集资金效益 最大化,公司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完成日期延长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 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8 / 12 公司原计划在新地块(工 201306 地块)部分区域打造集国家级鞋类检测实验室、企业技术 中心、创意设计中心、产品开发中心于一体的研发创业园。现根据《温州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 发展规划》,上述地块被划入杭温高铁建设范围,导致该项目短期内无法开工建设。鉴于研发中 心技改项目短时期内无法确定合适的建设地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保证股东利益, 经审慎研究,公司已终止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已注销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详见上述关于研发中心技改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的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上述关于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的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上述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的说明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上述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的说明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账户结余金额为 43,141,198.78 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详见上述关于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的说明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4: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因建设用地被划入杭温高铁建设范围,导致该项目短期内无法开工建设。鉴于研发中心技改项目短时期内无法确定合适的建设 地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保证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已终止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 4,767.81 万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已注销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注 5:“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已结项,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9 / 12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 本年度实 实际累计投 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 变更后的项目 拟投入募集 计划累计 际投入金 入金额(2) 度(%) 可使用状态日 的效益 到预计 可行性是否发 资金总额 投资金额 额 (3)=(2) 期 效益 生重大变化 (1) /(1)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87,625 87,625 0 89,485.13 102.12 2017-12-31 7,619.75 否 否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9,610 9,610 614.18 10,457.97 108.82 2018-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5,001(注 2) 5,001 0 761.20 15.22 2016-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合计 102,236 102,236 614.18 100,704.31 — 1、变更原因:(1)根据公司经营规划,公司自有品牌所有营销网络建设都由公司全资子 公司奥康鞋业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区域销售公司(系全资子公司)实施。实施主体的调整更有 利于项目有效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由于城市网点的规划是个动态 过程,且城市商圈自身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原定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方式不能完 全适应公司下一步渠道发展规划的要求,部分项目实施地点及方式的调整有利于项目更好地 适应市场环境变化,通过增加租用、合作、联营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公司渠道覆盖面,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3)在零售环境持续疲软的情况下,公司对原有网络资源进行优 营销网络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化整合,为逐步提高整体网络质量,网络拓展速度有所放缓。目前前期探索的集合店模式已 建设项目 经逐渐成熟,公司也会相应加快网络拓展速度,争取更多市场份额。基于以上原因,为保证 投资项目质量和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公司延长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 2、决策程序: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报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独立 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10 / 12 3、披露情况:本公司分别于 2012 年 9 月 28 日、2012 年 10 月 27 日、2013 年 4 月 26 日、 2013 年 5 月 18 日、2015 年 4 月 25 日、2015 年 5 月 19 日、2016 年 4 月 26 日、2016 年 5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了上述公告内容。 1、变更原因:公司已按照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完成了部分软硬件改造升级和系统集成共享, 但近年来,外部环境已发生较大变化,移动支付、大数据、智能制造逐渐向传统行业深入渗 透,信息化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业务发展进行相应调整,信息系统建设的重心将 转向供应链信息化改造、线上线下全渠道发展、智能仓储平台搭建。基于以上原因,为保证 投资项目质量和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公司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完成日期延长至 2018 年 信息化系 12 月 31 日。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统 建 设 项 2、决策程序: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 目 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 年年度股东大 会、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3、披露情况:本公司分别于 2013 年 12 月 6 日、2013 年 12 月 24 日、2015 年 4 月 25 日、 2015 年 5 月 19 日、2017 年 4 月 26 日、2017 年 5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上述公告内容。 11 / 12 1、变更原因:公司原计划在新地块(工 201306 地块)部分区域打造集国家级鞋类检测 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创意设计中心、产品开发中心于一体的研发创业园。现根据《温州 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上述地块被划入杭温高铁建设范围,导致该项目短期内 无法开工建设。 2、决策程序: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 研发中心 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技改项目 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 年年度股 东大会、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3、披露情况:本公司分别于 2013 年 12 月 6 日、2013 年 12 月 24 日、2015 年 4 月 25 日、 2015 年 5 月 19 日、2017 年 4 月 26 日、2017 年 5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上述公告内容。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详见“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相关说明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 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2: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因建设用地被划入杭温高铁建设范围,导致该项目短期内无法开工建设。鉴于研发中心技改项目短时期内无法确定合适的建设地 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保证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已终止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 4,767.81 万元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已注销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12 /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