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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康国际: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8-08-21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18-034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8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18-033)。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超过人民
币 3 亿元。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3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15.00 元/股
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0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400,980,000 股
的 4.9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
次回购的股份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注销。本次回购股份
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
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
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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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
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奥康千石工业园区
    2、申报时间:2018 年 8 月 21 日-2018 年 10 月 4 日(工作日的 9:00-17:00)
    3、联系人:翁衡
    4、联系电话:0577-67915188
    5、传真号码:0577-67282222
    6、邮箱:aks@aokang.com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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